廣播電視報廣告違法率近半 醫療服務藥品廣告違法嚴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公佈了對全國31家廣播電視報發佈的商品、服務廣告法律執行情況檢查結果。

    據介紹,本次檢查對象包括中國電視報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報今年第2期發佈的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食品、酒類、化粧品、醫療服務、房地産、汽車及服務、金融投資及服務、娛樂休閒、家用電器、電腦、通訊及服務、美容、電話聊天、其他商業等商品、服務廣告。在檢查的1158條廣告中,違法或涉嫌違法廣告520條,違法及涉嫌違法率為44.91%。

    檢查結果顯示,醫療服務和藥品廣告仍是違法重點。共檢查醫療廣告368條,發現違法或者涉嫌違法廣告326條,違法及涉嫌違法率高達88.59%,佔檢查發現違法及涉嫌違法廣告總數的62.69%。共檢查藥品廣告132條,發現違法及涉嫌違法廣告88條,違法及涉嫌違法率為66.67%,佔檢查發現違法(涉嫌違法)廣告總數的16.92%。

    醫療廣告主要違法表現是:未標明醫療機構名稱、證明文號及其有效期截止日;超出了醫療機構名稱、診療地點、從業醫師姓名、技術職稱、服務商標、診療時間、診療科目、診療方法、通訊方式的內容等;

    藥品廣告主要違法表現是:廣告中無藥品生産批准文號及廣告審批文號;藥品廣告中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含有專家、患者的名義等作證明的內容。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2年04月04日第二版)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