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打破醫生“鐵飯碗”  

    記者5日獲悉: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和四川省衛生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衛生事業單位全面實行聘用制。據悉,此次改革的重點是用人制度改革和衛生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機制的改革。

    根據通知的要求,在用人制度上,要全面實行聘用制。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和人事代理制度。對未聘人員,實行待聘期在待聘期內,按照本人工資標準,發給一定比例的待聘期工資。

    待聘期滿仍未重新就業的,由原單位委託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管理。

    衛生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約定適當的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經試用不具備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的,單位應解除聘用合同,併為受聘人提供6—12個月的自主擇業期,擇業期內發給本人固定工資部分及一定比例的活的部分。自主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本人應當申請辭職,本人不願辭職的,由原聘用單位辦理辭退手續。被辭退人員由辭退單位在1個月內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京華時報》 (2002年2月7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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