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護工要持證上崗

    護工也不是誰想當就能當的。今後,在北京,只有經過專業培訓,通過考試取得《北京市衛生局護工合格證書》者,才有資格上崗。

    北京市衛生局規定,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50歲以下者,要想到醫院做護工,必須到指定地點參加規定的專業課程和技能培訓,經統一考試,獲得《北京市衛生局護工合格證書》後,才能持證前往招聘護工的醫院護理主管部門應聘。北京市衛生局要求,聘用單位負責對護工進行監督管理,護工要在國家註冊護士的指導下,進行單純的生活料理工作,不得從事護士工作。如有違反者,衛生行政機構有權對招聘護工的醫療機構進行處理。護工的管理實行準入考核制度,兩年期滿,護工必須接受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的審核驗章。當護工的服務地點發生變化需要進行變更時,必須由原聘用醫院的護理主管部門在護工服務手冊上簽署工作評語。

    北京市衛生局有關方面負責人説,由於護工服務對像是病人,不同於簡單的保姆工作,即使是簡單的護理服務也具有一定的風險。對護工的培訓、聘用和管理做出具體規定,目的是為確保病人在醫院治療護理的安全有效,病人的基本權利不受傷害。(李玉花)

    《健康報》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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