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各地要確保春節食品衛生安全

    衛生部日前向全國各地衛生主管部門及衛生監督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對最近曝光的個別食品生産經營者仍然違法使用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原料生産加工食品現象,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春節期間食品衛生監管,營造歡樂、祥和、健康安全的節日環境。

    通知重申,要重點加強對中小型食品生産加工單位的監督檢查,防止偽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要督促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標準。對加工食品時的剩餘原料等如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的,應及時再加工利用,否則應及時予以銷毀。食品生産經營者無論是使用自行加工的原料還是使用外購的原料進行生産加工,都必須嚴格遵守衛生部有關規定。已經上市的食品和尚未出廠的成品食品,無論是否在保質期限內,都不得回收再用於加工食品。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一經發現,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九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立即予以嚴肅查處。對於觸犯刑律的,應及時按照規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各地對在食品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在依法查處的同時,要向所轄區域內的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和個人發出警示,通報有關情況,督促企業進行自查自糾,加強自律,並及時向社會通告查處的大案要案,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

    《健康報》 20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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