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形的“家庭暴力”--婚姻中拒絕精神虐待

     李華是杭州某科研單位的知識女性,他先生是杭州廳級單位的幹部。家中有一女兒正待字閨中。在外人的眼裏,這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可7月10日下午,李華卻風塵僕僕地趕到了報社。她和記者曾有過一面之緣,她一見記者的面便淚水紛呈。記者説了很多安慰的話,她的情緒才得以平和。

    

    她對記者説,她再也不想踏進那個家一步,一回到那個家,她就感到窒息。別看他在大會上像模像樣還是個人,可沒人知道他的手段有多卑劣。

    

    她承認自己婚後曾犯過錯。她先生也曾信誓旦旦決不計前嫌。可事實並非如此,自那以後,他就像換了個人,只要她與男同事多説兩句,回到家,他準陰著臉,一看到他的那張臉,她的心便揪在了一起。吃飯時,準是無休無止的訊問。最難熬的是晚上的那段時光。她多盼望女兒不要睡著啊,女兒一閉上眼睛,她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他進房間的腳步聲。就象重雷敲在她的心上。她渾身的毛孔都會倒豎起來。

    

    他進了房間,總是一聲不響地佔有她,並不停地咒罵她是婊子,説她在外面快活了,回到家便成了死人。她説他在咒罵她的時候,不準她關上窗戶。有一次,她哀求他,讓他別罵了,隔壁鄰居聽到了。他竟放大了聲音,就是要讓人家聽聽,讓人家知道知道你是怎樣的女人。有段日子,她真的不想做人了。走在單位總覺得周圍的人在悄悄議論她。一時間弄得她工作都無心了。

    

    她提出和他離婚,他讓她別做美夢了,他不會放過她。果然,前幾天,他竟然帶著一個女孩子走進了家門,並當著她的面和那女孩子做一些親昵的動作。她實在受不了了。她説她知道《新婚姻法》上對家庭暴力有了説法。她想問問,這種精神虐待算不算家庭暴力?

    

    帶著李華女士的疑問,記者走訪了有關部門及學者。

    

    生活節奏和物質生活的提高與封建文化意識衝撞産生的結果

    

    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楊張喬先生説:家庭發生精神虐待傾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中國所經受的封建文化的長期影響,一些婦女習慣了忍氣吞聲,使本該解體的婚姻在痛苦中延續。還有一種原因是社會節奏的日益發展和人們物質生活的提高,使得部份人更快地接受了新思潮。另外一種原因就是中國絕大部份家庭不注重生活品質,婚姻基礎不牢,又不注重調適婚姻生活而造成了對夫妻生活的漠視。

    

    像李華女士遇到的這種情況還只是家庭精神虐待的一個小層面。婚姻中的精神虐待現象已越來越嚴重,並且已成為一種公眾普遍關注的社會問題。家庭中的精神虐待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家庭不投入感情型

    

    人都説家庭是港灣,那麼,作為夫妻雙方,除了承擔家庭的經濟負擔,更重要的是還必須付出情感。承擔對方的喜怒哀樂,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責任。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家庭。

    

    記者就曾接待過這樣一位中年女性,她和她先生是大學同學,剛畢業那會,他們沒有太多的錢,但他們能夠相依為命。後來,她的先生融入了改革的浪潮,經過幾年的拚搏,掙得了百萬家産。她辭去了工作,專門在家伺候公婆、孩子。丈夫從不和她吵架,更不要説打罵她。在別人眼裏,她是個非常幸福的女人。她不用像其他女人那樣,為養家而疲於奔命。後來,她女兒大了,離開她去了異地。她的公公婆婆也相繼去世,她這才意識到自己只是孤單一人。她的內心非常痛苦和寂寞。是的,生活裏是缺不了錢,可是,還有許多東西是錢無法替代的。

    

    “攻心戰”-心靈施暴型

    

    在家庭中進行“心靈施暴”的人一般認為“攻心戰”是最毒的一招,以此發泄情緒,獲得一種所謂的“平衡”。或者達到某種卑鄙的目的,這種精神上的摧殘侮辱,做法比肉體摧殘更殘忍。有這樣一位老兄:他和李華的老公一樣,有身份、有地位,他想離婚把情婦娶回家。可他又擔心老婆到單位鬧,這親勢必會影響到他的仕途。於是他想到了攻心戰。他的妻子十分清楚他的所為,但是考慮到孩子,考慮到自己以後的生活,同時不甘心把自己苦心經營了數十年的家拱手讓人,她忍氣吞聲。為了達到和妻子離婚的目的,這痊老兄竟殘忍地把和別的女人做愛的過程和某些具體的細節講給妻子,把用過的東西拿回家讓妻子看,想激怒妻子達到順利離婚的目的-逼女方自己提出離婚。

    

    被“妒火”燒傷型

    

    李華女士的老公其實就是這種類型。他因李華最初的背叛而疑心大發。也就是説,夫妻之間早已失去了應有的信任。這樣的婚姻勢必導致傷害。

    

    雖然精神虐待在婚姻生活中更具隱蔽性。作為家庭成員之一的妻子,如果在家裏經常被威脅、恫嚇、辱罵,當眾或私下惡意貶低、挖苦、奚落、嘲笑;經常被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行動自由,阻止與他人來往或被剝奪生活必需品如食物、住所、醫療等,正當工作生活受到影響;經常被配偶以暴力協迫強行發生性行為。在受到傷害的程度上,精神傷害和武力傷害對一個人的摧殘該是相同的。

    

    目前,還沒有任何國家將精神虐待列入婚姻法

    

    浙江省婦聯婦女權益部蔡女士對記者説: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一直是婦女問題的熱點話題,但是,很少有人關注到另外一種更為殘忍,更為隱形,殺傷力更為嚴重的家庭暴力-"精神虐待"。我搞了這麼多年婦聯工作,很少有人到婦聯來投訴精神虐待這個方面的問題。當然,即使有人來婦聯尋求幫助,由於精神虐待的不可取證性,無法界定性,我們只能對投訴的人提些建設性的意見。

    

    蔡女士説:前幾天,我接待過這樣一位女士,她説她等女兒大了離開家了,才發現自己的老公已成了別人的老公。當她責問他的時候,他卻矢口否認。她想找他單位領導,又擔心影響到他的仕途。可這麼多年下來,他幾乎和她沒了夫妻生活,以前,她總認為他是在外面太累了。可現在才明白,他的激情都用在了別的女人身上。離婚吧,她覺太便宜他了。可一回到家,她就覺説不出的壓抑。她説她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告訴她,離婚,只有離婚,你的癥結才能解開。婚姻是夫妻雙方的事,千萬不能把婚姻當成拴住他的工具。既然婚姻已經走到了這一步,給他自由,其實也給了自己一個重新生活的機會。

    

    蔡女士最後説:説實在話,精神虐待確實難以界定。有些女性由於受過某些創傷,或生性多疑,也許那是正常的夫妻生活中的一點小插曲,比如,先生在外太累,回家沒有好言語,她便覺受不了了,認為他在外面有了問題。因而整天鬱鬱寡歡。同樣的事,若這個男人遇到的是一個生性開朗的女人,那他就幸運了。她會很心疼自己的老公。適時地替他排解憂愁。

    

    婚姻是一門很深的學問。是需要夫妻雙方不斷調適的。我們主張“婚姻拒絕精神虐待”,可我們同時也要提醒每一對步入婚姻禮堂的情侶們,千萬要珍惜你所結的這份緣。不要輕言精神虐待。要把精神虐待與普通夫妻生活分割開來。當發現自己的婚姻生活出現了異常時,應及時調適。

    

    《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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