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遭受虐待的婦女,應如何自保?  

    經專家研究指出,打太太的先生通常會打第二次、第三次……隨著毆打次數增加,傷害也愈嚴重,故遭受虐待的婦女,若無法離開,為求自保至少應在平時作一些準備,包括:

    (1)準備好一個隨身包:把現金、身份證、圖章、房契、結婚證書、保險證、保健卡、存摺等重要文件和重要電話號碼簿放在一個隨身可帶的袋子中,一旦發生暴力,可以隨時攜帶離開,以求自保。

    (2)請醫生驗傷,這是為了確保權益,以避免施虐者提出"不履行同居義務"申訴時,可為自己辯駁,且可提起傷害罪的申訴。

    (3)向警察報案,作筆錄,記下被虐待經過。

    (4)保留證物:如驗傷、筆錄、被破壞的衣物、使用的兇器。向相關機構求助,了解自己下步該做什麼?並獲得需要的協助。

    

    如何報案?

    務必在24小時內直接向案發地點的派出所或分局刑事組報案,驗傷,警方會根據你的供詞作成筆錄,移送法院審理。

    中國婦女網200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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