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的裸與禁裸
黑馬

裸露———西方文化的傳統

西方女人的晚禮服(包括政界女名人)如此袒胸露背,影視明星甚至在重大場合以薄如羽翼的輕紗遮體實則以空示人。往往敢於如此裸露的女人都有著高挑骨感的身材和冰清玉潔的肌膚(在於黑人則是黑珍珠一樣閃光潤澤的皮膚),豐滿有形的胸乳更是必須。對此我們似乎見怪不怪了,因為覺得那是人家的“傳統文化”,是藝術。而這種傳統文化似乎很難被亞洲女性效顰。一旦我們發現某個嬌小玲瓏的亞洲女演員袒胸露背,似乎那就成了一場災難。這種“排他”的西方傳統文化讓我們覺得那種天生麗質的身材似乎就應該裸露,成為被欣賞的公共視覺財産如維納斯女神的雕塑,而裸露者在裸露的同時內心感到的是驕傲。

這種傳統發端于古希臘羅馬,到文藝復興時期走向鼎盛,那個時期人們以人體的健康美為最高目標,以健美的裸體示人為榮。裸體競技蔚然成風,男女同浴司空見慣。體操館(拉丁文gymnasion)一詞就是由裸體(gymnos)演化而來。後來英文的體育館自然成了gymnasium,其詞根也是gymno,表示裸體。可見這種傳統文化之根深蒂固。那個時候風行的是貴婦主動請畫家畫下自己的裸體寫懸于廳堂之上,以及男人請畫家為自己的妻子畫裸體畫示人。曾有一段時間這種潮流走向極端,男人們不僅向外人詳盡地描述自家媳婦的身材之美,還領客人進家,撩開正在熟睡中的女人的衾被,令其驚艷。更有甚者,家中來了貴客,男人還獻出妻女陪伴客人,讓客人親身領教自家女人的美妙,將自己的幸福活生生地讓客人淺嘗輒止,可謂“身教勝於言教”。

隨著時代的進步,古希臘的裸體競技比賽和引他人入室“體”驗自家女人的習俗早就成為歷史,但因為本性難移,裸露之風似乎一直在西方勁吹,這種傳統一直得到傳承,人們的視覺饕餮就成了家常便飯,這種傳統就成了一種文化和藝術,裸體得以登上大雅之堂,性與美渾然一體,難解難分。所以每每傳來令東方人瞠目結舌的裸體行動,那邊叫藝術,這邊可能就叫淫蕩了。

裸體運動導演和赤裸的人群

這幾年特別是2003年,裸體風似愈演愈烈,幾千人裸體集會,倫敦、巴黎、巴塞羅那、紐約、蒙特利爾和南美的鬧市處處春光乍泄,赤裸裸的人群招搖過市,其情其景令人嘆為觀止。而導演這種集會的僅僅是一個三十幾歲的紐約攝影藝術家斯賓塞·圖尼克(SpencerTunick)。他已經成功地在世界各地組織了50多次露天裸體攝影和錄影運動,包括在聯合國總部門口。這個貌不驚人的藝術家衣冠整齊地穿梭在姿態萬千的白花花裸體人群中指揮若定,成千上萬的男女老幼自願雲集,心甘情願為他的藝術而剝光衣服,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按照他的命令擺出各種姿勢。

他的攝影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技巧,不過是用溫熱的人體與冰冷的水泥城市建築形成鮮明的對比,用成群的肉體擺成柔軟的曲線,緩釋機械的城市格局。這種裸體行動藝術似乎早就屢見不鮮,

如裸奔之類,但多是一些個人或一小撮標新立異者的小規模行為,往往被人一言以蔽之嗤笑為神經病或缺根筋,僅僅在公眾場合下偶爾露崢嶸就被警察拉走了事。但圖尼克運作的是上千人的群眾運動,而且沒有什麼邪教惑眾嫌疑,僅裸而已。他喚起的是一些人深藏于內心的一種釋放欲,這種聚眾釋放的旺盛人氣又讓每個裸露的個體免去了被看作是神經病的嫌疑,因此大家可以裸得明目張膽,就那麼大義凜然地穿城而過,就那麼如沐春風地坦然橫臥在都市大街上。

據説圖尼克多次被捕,關上幾天就放了,因為法律無法將他繩之以法。不僅如此,他還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毅然將“騷擾”他的紐約市政府告上法庭,法庭居然根據言論自由的的條款判定他有理,從此警察不能再干擾他的藝術創作。紐約市府不服,上訴美國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仍然以言論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條款”維持原判,圖尼克大獲全勝,然後再接再厲,一次比一次甚囂塵上地創作其裸體藝術,竟然漸漸被接受,成了世界都市的一景,遇上個什麼著名美術館或大商廈開業,他還被隆重請去導演一場裸體運動,以此來壯聲勢,壯門面。其在西方的影響,與張藝謀導演的申奧大型演出很有一比,而成本卻比張藝謀要低得多———只須一個手勢,上千的人就呼啦啦一脫到底,白花花排山倒海席捲鬧市,演員們分文不取,欣然作鳥獸散,心中説不定還對圖尼克給他們這樣一個光天化日之下展示我的機會感恩戴德呢!

天體行為和時裝秀

同樣在日常生活中裸露之風也很興盛。大家都知道的慕尼黑有個英國公園,裏面就有一片天體日光浴區,誰想赤裸曬日光浴都可以去。那片“特區”似乎是因民眾自發而起,沒有一定之規,也沒人禁止,就像倫敦海德公園的自由演講區或北京玉淵潭的冬泳區。著名學者葉廷芳曾著文講述上世紀80年代剛走出國門時去那裏觀西洋景的故事,很有趣。筆者在慕尼黑時也有過同樣的想法,但靠近那片地方時臨陣脫逃了,理由和葉先生一樣,覺得自己衣冠楚楚地去看那些自然裸露的人很有點不道德,甚至覺得自己低級趣味,用“正常的思維方式”想,倒像是自己赤裸著被別人看一樣。國外一些裸體海灘就禁止衣冠人士靠近,甚至人們提出,海灘上的小吃商販也應赤裸才允許營業。

這些以回歸自然為理念的天體行為與摻雜了商業牟利的赤裸似乎有著本質的區別。很多服裝展示就是靠模特的赤裸吸引眼球並以此牟利為目的的,在這方面,藝術與色情,藝術與金錢就很難劃清界限。連為手提包做廣告,都要模特們露胸露臀,很多時裝設計的低腰褲以能隱約露出股溝的為最前衛,這種設計與實用之間存在巨大差距,據説展覽的時裝中只有20%能在商場出售。

當然那個裸露的傳統文化並不是鐵板一塊,“禁裸”的勢力也不小。不説歷史上的清教主義和維多利亞時期的道德觀如何嚴厲刻板,只説今日的西方社會,人們對此還是持批評態度的多。根本的一點是:上帝當初就為亞當和夏娃蓋上了樹葉,為什麼現在還要如此裸露,這是違反天意的。更多的人認為這些裸露者應該想想世界上還有那麼多衣不遮體饑寒交迫的窮人,應該為他們脫貧做點事,而不是沉溺于自己的慾望釋放中。這些普通民眾的意見聽起來很是語重心長。而那些藝術名人的反應則有點出乎意料:其中竟包括著名時裝設計大師阿曼尼。他認為時裝展示會越來越像肉體展示會,模特們赤身露體地在T型臺上進行表演有失藝術品位,便和包括瓦倫蒂諾、卡拉·菲恩蒂在內的保守派時裝設計師發起一場“禁裸”運動,要求模特在進行時裝表演時不要袒胸露乳。一些時裝設計師認為,模特們的這種做法並沒有體現時裝的性感,而只代表著庸俗。

由此我們看到,即使在那個裸體文化盛行的社會,裸與禁裸都一直在進行著一場從未休止的拉鋸戰。以藝術的名義而裸和以社會、道德的名義而禁裸似乎是不可調和的矛盾。或許就是因為這種矛盾,裸體藝術才變得有所節制,也因此更能有藝術可言,任何無節制的慾望釋放和冷酷的禁欲都不利於藝術的成長。

《環球時報》 200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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