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陌生人”的挑戰
雷頤

    眾所週知,近代中國的歷史,是以大英帝國憑藉其船堅炮利悍然發動侵華的鴉片戰爭為開端的。對近代國人來説,對“英夷”的了解可以説是實在不多。朝野不少人甚至認為英國人的膝蓋不會彎曲,所以行動不便,只能在軍艦上憑操縱機器打仗,而陸戰則極不靈活,不堪一擊。所以,“英夷”實實在在是“陌生人”。

    《大門口的陌生人——1839~1861年間華南的社會動亂》一書,便以第一、第二這兩次鴉片戰爭作為研究對象和背景。“大門”指廣州,“陌生人”即指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人。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伯克利大學教授、曾任美國社會科學研究理事會主席的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先生。這本書于1966年出版,這三十餘年間學術創新不斷,各種新論迭出,但此書仍是美國中國近代史研究者的必讀之著,仍不斷被研究者引用,可見其分量之重。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早在1988年就將此書翻譯出版,而後多次重印,最近又再次重印,也説明中國研究者對這本書的重視程度,説明這本書至今仍給人價值不菲的啟發。

    對鴉片戰爭的研究,不是集中在軍事方面就是集中在外交、政治方面,而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從社會史的觀點來論外交史,即不是把外交史簡單孤立地視為僅是政治家之間的談判、陰謀、結盟、締約、毀約等一系列政治活動,而是從社會史的角度來研究外交——社會間彼此互相影響、制約的動態關係。正如中文本“前言”所説,作者主要不是正面研究鴉片戰爭和英國侵華史,而是以英國侵華的兩次鴉片戰爭為線索,“研究了這一歷史時期廣州和廣東省的社會動態,研究在這樣背景下廣東的各階級、各社會集團如官府、紳士、團練、農民、宗族、秘密社團等對外國的態度、各自的活動、相互間的關係以及這些態度、活動和關係的變化,從而揭示中國近代史開始階段的某些趨勢”。

    除了清政府的“正規軍”以外,廣東地區的“團練”在反對英國侵略的鴉片戰爭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所以,本書首先對廣東的團練進行研究。研究表明,歷史上團練一直是地方士紳維護當地治安的重要組織力量,但官府對地方團練的態度卻頗感矛盾。一方面,根據儒學“民本”思想,團練正是“寓兵於民”的理想形式,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團練對維護地方穩定的作用的確重大,所以不能取締。但另一方面,團練卻又使本已不弱的紳士階層的力量更加強大,成為一支潛在能與“朝廷”分庭抗禮的武裝力量,極有威脅性,所以必須嚴格控制,必要時堅決取締。在鴉片戰爭中,由於“官兵”不足或他們的戰鬥力明顯低下,地方自發組織起來的團練在反侵略鬥爭中作用明顯,因而引起了官方重視。林則徐較早意識到團練的作用,因而積極支援發展團練。但琦善到任後,看到團練發展迅速,惟恐其力量過於強大,於是不無驚慌地提出從福建調官方的“兵勇”比利用“團練”更佳,便大砍團練。然而當1841年3月面臨保衛廣州的任務時,琦善亦不得不下令恢復、組織團練。但是,當危機稍稍緩解時,朝廷又于1843年夏決定取消團練。但此時頗具實力的團練確已不是能任官府或興或滅的軟蛋,對朝廷的決定陽奉陰違,依然秘密存在。由於以後社會、政治危機的不斷加深,團練不久再度勃發,力量越來越大。

    隨著團練作用的增大,地方士紳的力量漸強,這就有可能破壞傳統“官—紳—民”社會結構間的平衡。作為“官—民”間的仲介,士紳是中央集權不可缺少的力量。但如果地方士紳力量過大,官府勢必大權旁落,清政府是深諳此點的。作者寫道:“所以,不允許知識階層與群眾力量有過多接觸,是清朝政策中的主要之點,雖然這未明言。紳士可以幫助統治人民,但絕不允許他們掌握人民,最後利用人民。”然而如前所述,鴉片戰爭勢不可當地增強了團練、士紳的力量,使廣東各種由來已久的“社學”也空前活躍。其中,最重要最著名的是由李芳領導、由數縣士紳捐助的“昇平社學”。作者的分析表明,“社學”與“保甲”的不同之處在於保甲只是一種消極的控制機構,而不是積極的社會組織形式,“社學”才是一種跨村落的積極的社會組織形式,成為促進地區合作的關節點,擔任起諸如調解宗族械鬥、爭訟、興辦團練等任務。但“清朝的皇帝們很久以來對那些非官方組織的地方活動抱有疑慮,由於社學是半官方的組織,同時口頭上和行動上都十分儒家化,它給社區的或紳士的活動提供了一個‘外殼’。”正是這種“外殼”,使社學能在政府對非官方組織極端警惕的情況下長期存在、發展。

    士紳階層的力量大增,使他們的對外態度對當地政府官員的對外政策發生了相當的影響。他們恪守儒家信條,認為中國文化高於一切,堅決反對侵略,反對英國人進入廣州城。相對而言,商人的地位、力量卻要小得多。廣州向來商業發達,尤其是准許對外貿易的惟一口岸,這種特殊地位使廣州商人格外富裕,有些特許與外國人作生意的行商甚至可用“富可敵國”來形容。因此,一些英國人曾認為他們不會那樣“排外”,認為他們有可能用自己的力量影響政府的對外政策。但實際上商人在這方面幾乎沒有任何影響,相反,一些商人為表忠誠還向政府捐錢捐物。對廣州公行制和商業發展的研究表明,廣州的商人雖然富有,社會地位卻仍不高。與歐洲商人不同,“廣州的商人沒有成為一個向統治貴族挑戰的、獨立而強大的階級,而是成了與國家及其官員共生的階層。所謂有地位就是花錢買官,或是像有功名的紳士那樣花錢享受,而這兩種行為都消耗了資本。”“這樣,中國的商人總是卑躬屈膝于社會榮譽的象徵——紳士”,“廣州的地方上流人士對這個城市及其商業,似乎存在著一種持久的怨恨,發展著一種反城市主義,證明著廣州自己的不道德、衰落以至社會的無信無義。”由於他們與外國人經商、與其有著共同的商業利益,所以在鴉片戰爭中一直被官方和士紳認為是為一己之利而出賣國家的“漢奸”,頗惹眾怒。商人都居住在廣州市,所以更增加了多住鄉間的士紳、農民對城市的反感、憎惡。甚至連一貫傾向妥協的琦善在給朝廷的奏折中也説:“除業為漢奸者更無庸議外,其餘亦華夷雜處,習見為常,且率多與夷浹洽。”作者的分析表明:在這期間,“對廣東人説來,‘漢奸’一詞凝聚了所有以上描述的反對城市、反對商人、反對洋人的感情。鄉村紳士的純正和忠義行為將有農民參加。”在這種情況下,商人是“避之惟恐不及”,並無自己的獨立的影響。

    士紳的突然強大,迅速打破了傳統“官—紳—民”的社會結構,埋下了社會動蕩的種子。鴉片戰爭的後果之一是珠江流域的經濟開始迅速向長江流域轉移,造成了這一地區的經濟危機。這兩種因素疊加、耦合,就是諸如太平天國一類的農民起義。這樣,本書就由對鴉片戰爭的研究自然而然地轉入對太平軍起義、淩十八起義和紅巾軍起義的原因、失敗及對廣東社會影響的研究。同樣,作者不是就事論事地研究起義的過程,而是通過深入分析,指出這一次次“華南社會的動亂”所造成的深遠的社會後果。紳權的過大,在農村加大了兩極分化,“於是團練的作用也發生了變化。它不再是民眾自衛和使公眾一致的手段,而成為其巨大的權力掌握在有錢的名人手中的社會控制機構。隨著這一進程,農民變得憤憤不平。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加入秘密社會”。無疑,各種形式、各種類型的農民起義將星星點點,此起彼伏。而為了鎮壓農民起義,清政府不得不更加借助、倚重地方士紳和團練,結果使其更加強大;同時,對農民起義的殘酷鎮壓,使農民力量受到嚴重打擊。這樣,“廣州的紳士在社會上已沒有什麼對手”,官府甚至把徵稅的權力都轉讓給了士紳,攪亂了即有的租稅關係,“官—紳—民”的社會結構更加失衡、畸形。由此,士紳“拋開其名份與職能,變成了寄生階級。所有這些不公正都是19世紀中葉平衡破壞的直接結果。團練、反洋人主義以及造反破壞了政治、分裂了社會。革命幾乎是不可避免了。”這裡,不能不使人想起幾十年後“打倒土豪劣紳”這短短一句口號,對千千萬萬農民竟有那樣巨大的動員作用。

    鴉片戰爭的重要後果是社會結構的變化和社會轉型,但對這種變化的意義,清政府懵懂無知,也就根本不可能主動調整社會關係,不可能主動通過各階層利益的重新分配來整合社會各階層。結果必然是社會動亂,導致自己垮臺。因為社會轉型期也是社會各階層利益的重新分配期,既有的社會結構已被打亂,既有的社會控制形式已經破壞,而各階層都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社會矛盾很難不尖銳化,實際為社會動蕩準備好溫床。但社會發展總會要求、並不可避免地使社會結構發生變化,因此,如何主動調整各階層利益,建構良性的國家與社會關係、公民社會內各階層關係,對國家與社會的發展實在是關係重大。

    《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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