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的爵士樂

    ■何樂不樂□楊波

    我並不懷疑村上春樹是一個很用心地去愛著爵士樂的人,並明白他“有段時期幾乎把聽爵士樂當作是工作”的感受。可惜,他的爵士樂並不是我的。就像兩個以同樣的熱情和執著迷戀麥當娜的人,其中一個説自己日日都被她跋扈的新女權態度所鼓舞,而另一個則僅認為她的身體足夠迷人、聲線實在嬌嗲。你會得到結論:他們倆各自的麥當娜並不是同一個人。同理,爵士樂在兩個人的理解,甚或説聽覺裏之所以會呈現出兩副模樣,那是因為同樣振幅、波長的聲音給類似的耳膜注入了相異的價值判斷。

    村上有關爵士樂的文字,最著名的應是那本《爵士群像》。這本書最有趣的地方在於村上多少有些無奈的“被動”,這點和它的架構及寫作過程有關。它是在畫家和田誠畫好26幅爵士音樂家的肖像後,才請村上附寫文章的。而這26個大師裏,好些是村上不喜歡也不很熟悉的人。

    爵士樂對他來説究竟是怎麼樣的呢?與其從他對ChetBaker、MilesDavis等綴著“盛夏的晚霞”、“威士忌加冰”等喻詞的頌揚裏尋找答案,不如看他對CharlesMingus、CharlieParker的談論———那是一些礙于面子不能貶損、於是便顯得支支吾吾的句子。

    特別是寫EricDolphy的那篇。Dolphy是書中26個音樂家中惟一的前衛/自由爵士樂手,也是村上惟一在措辭上顯得不客氣的人。他寫道:“老實説,我並不覺得技術上有多優越,而且,也不覺得具有足夠彌補技術力不足的獨創性想像力。”文章裏他並沒有對其觀點做解釋,百分之九十的文字用在了對Dolphy唱片“OutThere”的封面圖片的暢想中。

    這裡,我並不想為自己所鍾愛的Dolphy做什麼辯解,因為藝術批評終究是一種獨立的文本行為。

    “音符、色彩、形式不是符號,它們不引向它們自身之外的東西”,薩特嘲笑人們對“一段旋律的意義”的思索:“你盡可説這旋律是快樂的或陰鬱的,但不管你説了些什麼,它總是或過之或不及。”

    然而,文字的鐵手決不會放過這世界上任一事物,事實是,人們會去懷疑力圖用畫筆來詮釋辯證哲學的人的心智,卻會相信村上筆下的爵士樂恰好描述了某種聲音的真相。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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