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不休”
譯敏

    廣發證券的黃先生是一位專業操盤手,“時間即金錢”是對這個職業最好的注腳,這使得他成為一個時間觀念特精確的人。每早7時起床,8時必然會坐到辦公室裏,在股市開盤後的時間裏更是全神貫注,不會讓任何偶發的事件耽誤工作。但是正因為白天的時間被“刻度化”了,他才會在晚上儘量放鬆自己。

    他説,自己通常晚上6時左右下班,7、8時吃完晚飯,之後就是蒙起頭來睡一覺,10時起床。此後,就是他的自由活動時間了———看各種各樣喜歡的書、或者專業需要的書,一直要到淩晨2時才結束。

    一位網站的設計人員,白天在電腦前忙碌,夜晚卻成了酒廊裏的歌手。他説:“到KTV唱歌吧,你還得自己掏錢,而在這兒唱,台下還有這麼多人欣賞呢!閒著也是閒著,只要高興,就變成了享受。”

    一個在廣告公司裏做創意的朋友説,她早已沒了“加班”的概念。因為公司的規定是淩晨2:30分以後才算加班———在那之前,都屬於正常上班時間。當然,與之相對應的,公司對上班的時間就不會盯得那麼緊,9時可以,10時也行,有的甚至到中午才來,全憑個人喜好。有人的靈感會在上班的路上多一點,於是搭車20分鐘能到的路程他偏要耗掉1個小時;有人靈感在滿天星光的時候多一點,於是要等到別人下班了,他才泡一杯咖啡坐到桌前開始做事……廣告人或許更看重的是一個階段的任務完成量,而不是某個時刻該做什麼。正因為這樣,幾乎所有在廣告公司裏做創意或做設計的人都喜歡生活重心往24小時的後半段挪,從深夜工作到淩晨,晨光初現的時候還相約去吃燒烤,過屬於他們的夜生活。

    媒體工作人員可能就更瀟灑了。有一家週報的主編,如果在下午2時以前打電話找他,一律關機。通常只有在下午4時左右打電話,才可以找到他。而到晚上11時之後,你會聽到手機的那一頭是鬧鬨哄的嘈雜聲,那是他的夜生活正開始。假如有機會和這位老兄一起喝酒,你絕對可以在苦苦支撐到晚上24:00之後,還聽到他興奮地大叫“轉臺轉臺!”對於這些人來説,娛樂也是工作産生靈感的一部分,晝與夜的區別與他們的相關度並不大。別看他夜夜笙歌,卻有不少好的選題、創意是在放鬆的夜色中,一幫哥們兒在一起肆意説笑、胡侃中而來,夜色越深,酒幹得越盡,越是妙語連珠。

    近日據網上一項調查顯示,近七成的年輕人喜歡甚至酷愛夜生活;而週末午夜過後還在外面“夜遊”的年輕人則超過了六成。我們的社會越多元化,就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夜不休”,他們都在努力尋找著工作時間以外屬於自己的更多時間。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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