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律

    “當我十幾二十歲的時候,我遇到的都是比我大得多的男人,然後慢慢地他們跟我差不多大了,再後來,我的男朋友都比我小了。因為我老了。”今年38歲的DAN説。

    17歲就嫁給法國人,後來離婚,但一直在戀愛的DAN被一些人視為瘋狂,就像Lolita的故事一直被人們視為變態,忽略了其中常態的一面——年輕的人要經驗,年老的人要青春,本來是最正常不過了。如果不是家庭異常,導致戀父情結、戀母情結什麼的,一輩子都只看

    大10歲的男人/女人,其實年齡相當的戀愛反而是最乏味的:閱歷、見識都相近,誰也幫不了誰。我兩個三十齣頭的女朋友都感嘆過,“跟同齡人最不來電。往那兒一坐,對方想什麼,是怎麼回事都清清楚楚,一點幻想的餘地都沒有。”

    當然,這裡有一個前提:你想在愛情中得到什麼?如果只是找個伴,或者歸宿,同齡人似乎是比較合理的選擇,事業和財富積累都差不多,誰也不吃虧,老起來速度也差不多,誰也別嫌誰。但是從戀愛的角度説,年齡差異越大,樂趣和收穫越多。年輕的那個從年長的學到社會經驗、人生規劃等等,可能順帶得到物質享受,年長的那個從年輕的學到新思想、社會趨勢,可能順帶得到性活力。

    一個31歲的女朋友就是跟她23歲的男朋友學會怎麼用嘴戴安全套的,要是一個31歲的男人,怎麼會教她這個呢?

    懂得戀愛的人不僅享受一瞬間的荷爾蒙釋放,更讓自己在過程中不斷完美。一個28歲的女孩掰著指頭一數,“一個男朋友帶我入行,雖然我現在做得比他好了;一個教會我用香水和穿著優雅,一個帶著我聽爵士樂、看歐洲電影,一個鼓勵我讀英文、背包旅行……”雖然這些男人現在都是別人的男朋友和丈夫了,但是她也沒吃虧啊。説得殘酷一點,這就像踏著一些屍體往前走,為了去得更高更遠。有時候一回頭,發現那些人還在原地。

    能不能這麼説呢,戀愛使人進步,結婚使人——停滯不前。

    朱德庸在漫畫書裏一直絮絮叨叨地諷刺男女關係,我懷疑問題不過是他們太年齡相近。真是對方想什麼都知道,又太拿結婚當回事,結果是越來越有怨氣。你看看朱德庸,簡直像個怨婦了。

    愛情死了還不放手,不管是因為性、寂寞還是不甘心,結果只有越來越糟,互相傷害,互相糟蹋,最後一點溫情都被踩碎,世界漸漸變得狹窄和灰濛濛。有時候,在黑暗的地方沉淪得越深,就越難以出來。

    一旦見勢不妙,快快地分手,快快地開始新戀情,這是一個聰明女人的戀愛之道。有一次,在分手三個月後見面,她的前男友失望至於震驚地説:“你怎麼這麼容光煥發?當時你哭成那樣,這麼快就沒事了?”真是應了亦舒那句——最大的報復是活得更好。

    年輕時習慣向上看的女人如果不懂得調整脖子的角度,即使曾經多麼美麗出眾,漸漸也會感到失落了。你想,當她35歲的時候,那些40歲或45歲的男人是看她還是看更年輕的女孩呢?還是低一低頭,回應25歲男孩子的視線吧。只要心態健康活絡,總不愁沒有戀愛的機會。

    在從前,我們看到更多的是默多克和鄧文迪、梁智松和伏明霞,而不是謝霆鋒和王菲,不是因為別的,只是因為女人的慾望被遏制了。如果她沒有錢、不能自立,多半隻能找一個老男人,如果她有錢、又能自立,她也會顧慮找小男孩被人恥笑。

    好在現在這樣的例子漸漸多了,謝霆鋒離開王菲也沒有嚇怕誰——她已經享受了他生命中最好的幾年,不是嗎?據説王菲自殺過,希望只是一時軟弱吧,如果連這一點都看不開,她的態度就太不徹底了。美貌的男孩子會走,不美貌的男人也會走,你自己也可以走,愛和不愛都沒有理由。

    也許愛情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有生命週期,有風水輪轉,最好的態度是順其自然。

    《新週刊》 200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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