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百個理由不該在北京生活
陳冠中

    你以為外地人批評北京,北京人會翻臉,我的旁聽經驗不是這樣,反是北京人説得比誰都兇。

    一個很大的可能性是,那人也不認自己是北京人,只是住在京,哪怕住了五年、五十年。京中某些時髦圈裏,北京人反是少數,所以就算碰上一個在北京生的——不論是歷代住皇城根四合院的原住民,還是1949年後進京住大院的第二代——她也會懶得爭辯,只有在沒旁人的時候,才會對我這種不屬於主要矛盾、弄不清楚狀況的港胞,數落一下現在城裏大多沒品位的外地人。

    一個總印像是,各種在北京的人,都對北京有不滿,但偏要在這。

    我想,有人批評台北,台北市人會喊冤;外人彈香港,港人唔順氣。港臺還停留在愛被人捧的階段,反而,北京人最酷,像紐約人,捧她醜她都不當作一回事。

    北京已經超過寬容,而是反客為主。同是熱點移民城市,廣州和上海當地人的主體性仍很強。在北京,人口統計上老北京早就是少數民族。或許,北京是中國最早深圳化的城。

    不要以為卷舌的計程車師傅代表人——他們許多是城郊來的,所以不認得城裏你要去的地點。

    文化朋友於奇説,北京不是為北京人而設的。首都有自己發展的軌跡,由不得只照顧北京人。譬如説,提到北京,有人想起政治,那説的可是中央政府,來自五湖四海,而北京人多是在北京市政府。新的象徵一如西北角的海淀(含中關村和各重點大學),是大學生亞文化旺盛的地方,然越是精英的大學,越多各地農民子弟;二如時尚的東區包括三里屯使館區,代表人物是外商、海歸和八面四方涌至的生猛白領。現在,還加上奧運……

    在京的外地人來得久來得不久、活得好活得不好、有三證沒三證,都不自認北京人,並且會強調自己是外地來的、原籍哪。

    1949年後進京的第一代,因為口音,不好意思自稱北京人,要到了土生土長,口調完全北京化的第二、三代,才以北京人自居。

    楊東平幾年前的經典《城市季風》説,“土著”老北京受旗人濡染,故溫文爾雅,而一九四九年後進京的新北京人則乾大事。若以楊的分法,改革開放後才來的可算是新新北京人。不過,身份認同上,只有土著和進京第二、三代才會毫不猶疑地自稱北京人,説明北京人這個專利詞代表著多麼鮮明的族群——像猶太人,誰敢亂認?

    其他,非北京口音的,不管住了多久,都是京漂。

    北京人和京漂是絕配,共構北京的好風景。

    我聽説:

    北京人有素質,外地人有能力;

    北京人不為人先,外地人急功毛躁;北京人虛有其表,京漂成就了新北京。

    北京人依舊自我感覺良好,男的都是爺,女的是大姐大。

    在一個被佔領的城市裏,變了少數民族後,還活得有優越感,才叫自信,顯出北京人底氣之厚。同時,也可推想外來統治者非等閒之輩。

    北京就是一個小的中國。那也真夠雜。

    對我來説,夠雜是住在北京的一個理由:隨時冒出意想不到的人物,品種匪夷所思而獨特性高。

    北京的臥虎藏龍,是要你找半天(北京門牌迷糊),走小巷摸至一個不起眼的院子裏一幢沒賣相的無名平房,推開一扇窄窄的破門進去才發覺裏面都是寶。

    北京連老外都特雜,使館的、通訊社的、外企的、亞非拉的、不懂中文的華裔、旅行團遊客、背囊遊客。還有一變種,即在北京混之有年、嬉嬉的痞痞的、操普通話的老外。

    痞老外紅須綠眼,散住菊兒衚同之類民居,每天在衚同區進出,老北京見怪不怪,因此態度也不亢不卑,特令痞老外舒服。

    北京就是自在。

    同樣道理,不管你是留長髮或刮光頭,穿不稱身或不熨的衣服,風格不配套顏色不對稱,褲腳一高一低,招搖過市,也只有在北京才如此不顯眼。

    光是這點我看北京已足以把上海比下去,繼續守護前沿文化的火炬,吸引一代又一代的底層另類青年撲過來,等看到亮。

    文化前輩沈昌文説,進京的上海人特別可愛,潛臺詞是不是留守在滬的上海人有所欠缺?

    上海人要明白,到北京,沒人看你的衣服。一指你在北京穿衣服沒壓力,二指北京人种太雜,審美標準如無軌電車,沒人懂解讀你那身時裝。跟潮流的上海人,香港人才是你的同種。

    當然,也可能是北京街道暗,弄不好白天颳風又污染,誰看得到。

    (北京創意産業圈裏人其實也在乎外表,重點是要不像白領和不穿權服power dress,除此外百無禁忌,可暫稱之為折衷主義的“北京滾亂取”——Beijing Grunge。)

    北京生活的好處,要是正經又具體,數出十個都不容易,我看過一些中外報刊做過類似專題,説來説去都沒什麼,如果只有這些理由,我今天應還留在香港九龍尖沙咀。

    但找一百個不該在北京生活的理由,卻容易多了,隨便找些京漂聊就有。而且,一個不能活的理由聽起來都頗嚴重,例如男的不愛洗頭髮,女的三十歲開始有皺紋,之後儀態身型就大姐大化。

    更有些理由直讓你想立即撤,如沙漠化,沙塵暴,臟,空氣不好,幹到觸電,幹壞皮膚,缺水,塞車塞車塞車,開車的人沒有小路讓大路的路權概念,計程車司機不認路但會繞路,計程車特窄特臟(我幹嘛老説計程車),晚上街道暗——就算自稱中央商業區的朝陽區也暗,有悶棍匪,少通宵便利店,東西粗糙,到處都在拆,不該拆也拆,整北京像個大地盤,房價比上海還貴,契稅高,買房政策為難外地人,建築沒意思,沒有像樣的老洋房,舊民房特破,90年代還戴古裝大帽子,新完成的地標建築又土又大,真不知道容積率怎搞下來——這點京不如滬,甚至不及近年的鵬城和穗。但,大家還是在北京。

    且不説各級政府承諾了許多未來的改進,首先,東西比從前好吃多了。十年前北京人不會燒菜,出去吃則只有暴發高價和難吃兩種,十年後北京人還是不會燒菜,但外面的選擇也夠多了。東西好吃之後,一百個不好可以暫放一邊。

    (且不説時髦食肆可買到比港臺影院還快的《哈利波特》DVD,而在同一批光碟裏有我那個年代的黑白歐洲藝術片。)

    北京有了人間的基本生存條件後,混勁就來了。

    對搞創意産業的人來説,混是很重要的——混的場,在商業市場和藝術自主場之中間,讓創意人可以迴旋,休養生息,賺點外快,左右逢源,帖這鐵那,互相揣摩,伺機出擊。到了北京才知道天地有混然之氣。文化生態上,北京最像紐約——創意文化以外,紐約更像上海。

    北京雖不是港臺那種不設防城市,卻比其他大陸城市更多元。

    跟許多港臺人士的想像相反,其實北京的自由空間大。

    所以夠雜,所以能混。

    像這樣那樣的人,還能去哪?只能在北京。

    一個理由就夠了。

    京漂搖滾詩人劉輝:“因為詩歌,我花枝招展;因為快樂,我瘋瘋顛顛;因為自由,我喪失家園;因為理想,我不會改變。”

    更何況有人説,北京確是可愛,因為每次有文藝演出,一些其貌不揚不洗髮的男士,身旁都有美女相陪。漢子有市場,説明北京浪漫不死。當然,事實並不儘然,北京現在也跟全國看齊,吸引尖果的最高效方法是錢,但如果你沒錢,在北京還不致絕望,最好是做老外,但如果你不是老外,可以試試做藝術家。

    當全國都在比錢的時候,北京還有人整天在比誰牛。

    那,北京就算有再多不是,還是有意思。

    所以,聽王朔的話,擰巴。

    抱憤青心態,過小資生活。

    外表雅痞,內心嬉痞——倒過來也行。

    純雅痞最終將歸屬上海,喜歡北京的多少混點嬉痞。

    比起中産,多一份不甘心的不安分;比起美國波波士,要麼更頹廢,要麼更有氣——是為北京“擰巴族”。

    只要這些人不都跑去雲南大理,北京繼續有趣。

    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説什麼,你大概是另外一種人。又如果你本來不是在北京的,很可能你跟我一樣,來北京有三個理由,為了學習,為了事業,為了理想,用白話説是為名為利為權。不要小看這三個理由,你心裏明白,只有北京能給你這樣的滿足。

    《萬象》2002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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