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的心理起源及其發育:遙望兩位學術大師的對話
張學斌

    直至20世紀60年代,歷代語言學家對於人類的語言做了多方面的描寫,喬姆斯基最後提出了生成轉換語法理論,直接指向一個更深刻的問題:人類是否具有先天的語言能力?他對這個問題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是喬氏的理論也招來了一些批評。1975年10月,法國羅伊歐蒙人文科學中心邀請喬姆斯基和瑞士資深心理學家皮亞傑(J. Piaget)進行了一場面對面的辯論。皮氏時年79歲,鶴發神清;喬氏45歲,風華正茂。這場辯論吸引了眾多學者,其中包括1965年生物學諾貝爾獎得主弗朗索瓦雅各布和雅克莫諾。辯論的主題是認知的心理起源及其發育。

    皮亞傑的發言要點:完全欣賞喬姆斯基學説中的言語轉換觀點,

    而不接受其“先天固定核”的假設

    皮亞傑(1896—1980)研究的主要課題是兒童思維的發育過程,一生共發表著作五十多篇。他認為兒童在不斷創造自己對現實世界形成的認識模式,揭示出認知發育過程分為四個階段:感覺運動階段、前運演階段、具體運演階段和形式運演階段。

    皮亞傑説,我從50年中的研究經驗獲知,不存在先天的或先驗的認知結構;只有智力功能才是遺傳的,但是這遺傳的智力功能只有把施于客體的一系列運演組織起來才能形成認識結構。因此,立足於實證的認知起源理論應當反駁先天論,而堅持特點為不斷創新認識結構的構成主義。

    皮氏認為,認知過程包含著一系列連續的構築階段。起初,在語言尚未發生的感覺運動階段上,我們觀察到各種認知運演活動:次序關係、模式嵌合、相交、銜接,等等;這些運演活動導致兒童的豐富的發現,譬如常在客體、空間與因果的編排,等等。到二至七歲的時候,發生對於客體的概念化過程,併發現現象協變的相互關係,但是此刻尚未發生可逆和守恒運演。在七至十歲的時候,兒童進入具體運演階段,出現邏輯結構,但仍然離不開對於客體的直接操作。到十一至十二歲左右,假設演繹邏輯形成,並伴隨著組合—分解、部分—整體、四元組合等運演活動。這些觀察説明,知識先成論缺乏可信的真理性,這是因為連續不斷的邏輯—數學結構的源點不可能確定於客體裏,也不可能確定於主體裏。因此,可以接受的只有構成論,但是構成論的繁重任務是必須解釋新知識在構成過程中如何成為邏輯的必然産物。答案是:新知識産生的必然性來自知識結構的自身調節及循序的平衡。認知的平衡隨著整體的分化而確保自身的擴大與豐富,而整體的內在變化確保分化的多樣性。總之,認知的平衡過程是通往更高級結構的過程。

    皮亞傑歸納自己的發言:我完全欣賞喬姆斯基學説中的轉換觀點,而又不能接受他的“先天固定核”的假設。此中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在於這個僅僅屬於人類的突變在生物學裏是不可解釋的。這是因為我們不明白為什麼偶然的突變使得人類能夠學習一種結構如此嚴密的語言。第二個原因在於,如果這個“固定核”不是先天的,我們則可以把它視為感覺運動運演的必然結果。我的上述觀點足以説明,“先天論”假設對於喬姆斯基那卓越的理論並沒有什麼價值。

    喬姆斯基的發言要點:用“感覺運動運演”解釋語言現象,

    沒有任何可以接受的道理;人類具有先天的認知能力

    喬姆斯基在答辯中説,我通過對人類言語的研究,確實認為:一種遺傳的、作為人類精神成分的言語能力精確地規定“人類的語法”。我想簡單地説明做出上述結論的思考方法。且看幾個實例。

    句段的判斷

    (1)The man is here-Is the man here?(這個人在這兒—這個人在這兒嗎?)

    The man will leave-Will the man leave?(這個人將離開—這個人將離開嗎?)

    分析這兩對句子,有兩種假設。假設1:從頭至尾(自左至右)逐詞觀察陳述句,直到遇見的is或will第一次出現,把is或will置於句首(左端),即構成相應的疑問句。假設2:照假設1的方法進行,但是要選擇跟在陳述句第一個名詞句段後面的is或will的第一次出現。我們稱假設1為“無結構的規則”,假設2為“結構規則”。假設1僅需把陳述句視為單詞的簡單排列;而假設2除此之外,還要求分析譬如“名詞句段”這樣的抽象概念。如下例:

    (2)The man who is here is tall-Is the man who is here tall?

    (呆在這兒的這個人個子高—呆在這兒的這個人個子高嗎?)

    The man who is tall will leave-will the man who is tall leave?

    (這個高個子的人將離開—這個高個子的人將離開嗎?)

    這些句子已經由假設2所預見,而駁斥了假設1,因為假設1預見的是下列問句:

    (3)*Is the man who here is tall?

    *Is the man who tall will leave?

    那麼兒童是怎樣選擇假設2的?他肯定無須經過假設1,隨後面對例(2)那樣的素材,又被迫把假設1否定。孩子們在學習語言的時候不會犯例(3)那樣的錯誤。這些觀察説明:以遺傳機制而確定的語法規則是人類先天語言能力的一個特徵。

    嵌入主題詞的條件

    (4)Each of the men likes the others.(每個人都愛護他人。)

    (5)The men like each other.(人們都互相愛護。)

    概括地説,“each of the men ... the others”和“the men... each other”這對短句可以相互替換,而其意義沒有明顯的改變。但是在某些上下文中則不然,譬如:

    (6)(I)Each of the men expects(John to like the others).

    (每個人都指望約翰愛護他人。)

    (II)Each of the men was surprised at(John’s hatred of the others).

    (每個人都為約翰仇恨他人而驚訝。)

    (III)Each of the men liked(John’s stories about the others).

    (每個人都喜歡約翰講述的他人的故事。)

    用“the men... each other”替換“each of the men... the others”的結果是如下錯誤的句子:

    (7)(I)*the men expect(John to like each other).

    (II)*the men were surprised at(John’s hatred of each other).

    (III)*the men liked(John’s stories about each other).

    我們很清楚地看到,例(7)中的各句不是正確的句子,説英語的人們為什麼能做出這樣的判斷?其原因涉及“嵌入主題詞的條件”。嵌入主題詞的條件可以用下列公式描寫:

    (8)…X…(…Y…)

    嵌入主題詞的條件規定:嵌入結構中不能包含不同於Y的主題詞,因此(7)(I-III)中出現錯誤。我們很難把這些規則講給兒童,唯一的結論是:這規則是人類語言能力的一個基本特性。

    對於言語的研究促使我們承認人類具有一種潛在的言語能力,譬如:句段的判斷、嵌入主題詞的條件、相關語首重喚、內心主題詞、歧義辨別等等,我們稱之為“形式共相”。再如:歧義辨別。

    (9)(I)John wrote a book.(約翰寫了一本書。)

    (II)This book weighs five pounds.(這本書重5磅。)

    在句(9-I)中,book這個詞的參照對像是抽象的。我們在説(9-I)這個句子的時候,思想裏沒有任何具體對象。而在句(9-II)中,book這個詞的參照對象卻是具體的。這種歧義現象是一種普遍性的語義原理,辨別這些語義原理也屬於人類的基本語言能力。研究人類的認知能力及其起源,則應當關注這些共性,從而闡明人類的“學習理論”,對語言學家而言,則應當準確的闡明人類學習語言的理論。

    喬、皮對話留下的思考

    雖然喬、皮的理論早已被學術界熟知,但是它在學術界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這是自1866年以來首次關於語言起源問題的研討大會,而且在這場辯論的第二年,即1976年,美國紐約州科學院即以幾乎同樣的主題《語言與語音的起源和演變》主持召開了一次規模更大的討論會。與會者中有語言學家、人類學家、心理學家、動物學家、考古學家、地理學家,《紐約時報》還作了詳細的報道。

    近幾十年以來,對大腦與語言的關係又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尤其是對失語症的研究表明,左腦不同的區域受損後,表現出來的失語症狀各不相同。大腦和語言的關係既然如此密切,這種關係究竟是先天就有的,還是後天環境造成的?這些問題仍然有待於進一步的探討,有待於生物學的進一步印證。

    《中華讀書報》200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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