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自由還是紀律 “朝九晚五”愛恨交加

    也許是因為遠離了國家機關、國營企業的工作,所以對近日來是否要實行“朝九晚五”所引發的激烈爭論有點始料不及,更沒想到這個制度還引申著與國際接軌的重大含義。仔細想來,“朝八晚六”、“朝九晚五”以及彈性工作制似乎因循著作息制度發展的軌跡,因為這個軌跡交織著利與弊,人們對它的情緒也就交織著愛與恨。

    

    能否晚起、能否午睡的爭論——“朝八晚六”與“朝九晚五”的區別

    

    其實,“朝八晚六”與“朝九晚五”有本質的區別嗎?我想,沒有。本質上來講都是對工作時間的一種規定。它們之間的矛盾就在於——能否晚起、能否午睡。

    “朝九晚五”可以實現人們晚起的願望:對於傳統的作息時間,調查結果顯示:早上8時上班,在經過一番折騰之後,許多人難以立即進入工作狀態(有些人迫不得已只能帶早餐到辦公室吃,更屬佔用了辦公時間)。挪後一個小時呢?做事就富富有餘了。有時間鍛鍊了,也有時間從容吃早餐了。倫敦一所大學的生理學研究人員還發現,7時21分之前起床的人,皮質醇分泌明顯高於晚起的人,而且整日維持高水準。皮質醇是一種荷爾蒙,體內皮質醇過高會加速人體衰老,有損人體健康。聽見了嗎?早起床還會加速人體衰老,還真是嚴重!

    但“朝八晚六”可以午睡:醫生們又説了,連續長時間工作,會使工作效率降低20%至30%。尤其對於那些有一定風險、需要精力高度集中的崗位,如外科醫生、教師等,沒有午睡時間更不合適。雖然“朝九晚五”是國際慣例,但它並非最先進的作息制度,現在很多國外的大公司經過調查,反倒認為中國的午休制度有利於身體健康,紛紛在辦公樓內設立一個休息室,供職員中午略微休息,效果很不錯。

    到底怎麼辦才好呢?能不能實行“朝九晚六”呢?早晨照舊可以晚起,中午照舊可以午睡!只是兩全其美的事太少了。

    

    死刑,緩期執行——對打卡制度的判決

    

    既然我們在談作息制度,就不能不把打卡制度納入“談資”裏來。

    

    100個打卡的理由

    

    打卡作為一種考勤手段,在某種程度上它會有存在的100個理由:便於管理,不遲到不早退是起碼的工作要求;通過打卡,可以知道員工是否按時上下班,是否上滿了8小時班,同時還避免了員工在工作期間幹私活、開小差等現象,加強了員工的紀律性,從而使公司的管理更規範;能給員工發工資提供一種衡量標準。通過打卡,可以計算出員工的小時工資,這樣給計算加班工資一個標準……

    有了這種種的理由,打卡制度仍在許多企業實行。甚至,有的公司花鉅資買來指紋打卡機,用自己獨一無二的指紋打卡,看你還怎麼做假?夠絕、夠狠,只是不知是否侵犯隱私權。

    

    1000個不打卡的理由

    

    厭惡打卡者,稱打卡為傳統經濟用以管理産業工人所使用的“古董”,再沿用下去,就像讓現代婦女去纏腳一樣行不通。所以,不打卡似乎有著1000個理由:

    信任危機的表現:如果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磨洋工,打卡能解決嗎?如果硬性的規定不能解決實質的問題,它存在的價值就值得考慮了;強化了制度,忽視了對人的尊重等。

    專家認為,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實行彈性工作制,或者建立一套完善的績效考評系統。全球知名的ERP供應商SSA公司的做法是:公司並不嚴格規定員工上午幹什麼,下午幹什麼,只是給一個完成期限,比如3天或者一週之內,然後這個過程就由員工自己安排。

    

    使出絕招,杜絕遲到

    

    打卡的目的是杜絕遲到,有的公司對遲到者採取當場掏罰款的殺一儆百之法,但激起逆反心理,不就是掏錢嗎?反而使遲到者增多。那換個思路怎麼樣?

    有一主管突發奇想:早上9時起,每隔15分鐘便用即影即有相機拍攝起辦公室的工作情況;到了中午,便把這些照片貼在告示板上,並寫上時間。第二天如是,情況就已有很大改善。一星期後,早上9點已是各就各位,此後也沒有再出現遲到現象。

    很絕的一招,不是嗎?但還是有著不動聲色的殘酷。要不,就試試以下兩個思路:一、提供三餐。早來晚走者肯定增多,絕不會單單為了蹭點公家的免費吃喝,那種溫情如家的氛圍是很多公司求之不得的。放心,花不了幾個錢,就算感情投資,也總比花幾萬塊錢買一套電腦打卡設置的回報要大得多。二、有罰就應有賞。很多公司只是對遲到者予以懲戒,而很少對長期準時上班者給予獎勵。究其原因,老闆們以為:按時出勤是員工們的本分,為什麼我還要額外拿出錢來獎勵這本應該的行為呢?問題是,就有很多人還做不到該做的事,應該做的事又太多。能持之以恒就難能可貴,再説光罰不賞,只能刺激違規者,對腰包鼓者還根本不起作用。對勤者呢?無任何鼓勵,讓他們拿什麼去維持那份難能可貴呢?

    所以呢,對打卡制度的判決如下:死刑,緩期執行。

    

    這山望著那山高——“朝九晚五”與彈性工作的換位思考

    

    要比拼一下“朝九晚五”作息制度與彈性工作制的歷史淵源,似乎前者只比後者稍遜風騷。彈性工作制始於上世紀60年代,由德國的經濟學家提出,主要是為了解決職工上下班交通擁擠的困難。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這一制度在歐美得到了穩定的發展。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興起于上世紀70年代的歐美地區,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休閒成為一種時尚,也使“朝九晚五”浮出水面。

    既然二者似乎都應蘊著時代的要求而生,肯定都有其先進性。有意思的是,分屬這兩大陣營裏的同胞們都在這山望著那山高,總覺得對方的作息制度真叫一個令人好生羨慕,不得不説,它們之間的換位思考來得很是徹底。

    如果我的作息制度改為彈性工作制,“朝九晚五”者一想到可以彈性支配工作時間,美得就跟肥皂泡一樣,頭腦中充滿著對睡懶覺的嚮往和渴望。“從容不迫地洗漱,從容不迫地上班,甚至不高興了還可以整天不上班。”哈哈,做夢都能笑出聲來。不用在高峰期間擠得跟相片似的;不用拼了命地提著公文包和早餐三明治以百米速度在高樓大廈間衝刺,只為介意那一分一秒的“截止期限”。不用,真的不用了。只要我能按時完成工作,誰還管得著我呢?

    彈性工作者大怒,“只看到能睡懶覺,就沒想到常有熬夜的時候。部門會議安排在晚上7點,你有什麼可説的?乖乖地等吧!剛走在回家的路上,手機催你公司有急事,你還能做什麼?無怨無悔地回頭是岸吧!你上午覺著閒,沒人陪你啊!人家晚上閒,你沒法閒著。你覺著好,我怎麼就覺不出呢!”

    彈性工作者在發完牢騷之後,也做起“朝九晚五”的春秋大夢:就算適應適應9點得準時上班,但想起有準時下班的點就覺得萬般皆不難。到點上班、到點下班,“朝九晚五”之外,跟辦公室是“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黃昏的夜色,會裝滿如釋重負的輕鬆。再也不用,生活被彈性切割得七零八落,不分日出還是日落;不用算下來好像還超過了8小時工作時間,卻因為無人給算加班費,而心裏很是不平衡。

    “朝九晚五”者自我解嘲:“如果朝九晚五真能讓生活與工作分開,那我們還奢望什麼?”

    原來,你看中我的自由,但自由也有代價;我看中你的規律,但規律常常被打破。

    《北京青年報》200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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