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已經懷孕半年多,眼看孩子不日就要呱呱墜地,可生育證就是領不下來,這可急壞了侯先生。
侯先生是青島市即墨人,他的妻子麥女士是廣東江門人。由於麥女士的戶口還在江門老家,所以只能按照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在原籍辦理“生育證”。當地計生部門要求她出具蓋有男方戶口所在地計生辦公章的“已婚未育證明”。但侯先生這些年來一直在青島工作,因此,他戶口所在地的即墨開發區計生辦以“對其近期婚育情況不了解”為由,拒絕給他加蓋公章。
據半島都市報報道,即墨開發區計生辦主任表示,一方面他們對侯先生近兩年的婚育情況確實不了解;另一方面,按照山東省有關條例,他們也沒有蓋章的義務。
據青島市計生委政策法規處的王處長説,侯先生現在應該拿著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部門要求出具證明材料。
中新社 200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