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風車解放廣州“上班”族

     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問題不僅困擾著廣州上班族,也讓交管部門頗為頭疼,有沒有辦法可以兩全其美呢?其實順風車作為一種嘗試早已在廣州出現。

    順風車益了上班族

    家住廣州市棠下小區的何小姐一臉笑容地對記者説,以前每天早上7時半她就必須匆匆忙忙趕往公交車站,而這時往往又是上班高峰期,要麼擠不上車,要麼就是像沙丁魚一樣擠到終點站。

    現在我跟五樓的鄧先生協商好了,每天上下班坐他的車,我付一半油費。9時上班的我現在可以睡到8時10分,然後從從容容地梳洗完畢,用過早餐,才不慌不忙地出門。

    順風車應運而生

    據業內人士透露,廣州近年來私家車數量迅速遞增,目前已突破10萬輛,其中私人購車佔了絕大多數。但是許多擁有私家車的人發出“買車易,供車難”的感嘆。據私家車車主介紹,平均一輛私家車每個月所花的養路費、汽油費大概在1000~1500元,如果有人乘坐順風車,700元的養路費可能被分攤掉,這對車主和搭車人都是有益的。

    據有關部門介紹,140億元城建投入加上嚴格管理,機動車在廣州城區已實行全面大提速。目前廣州市中心區道路機動車平均速度已達到30公里每小時,其中東風路嚴管路段平均車速提高到42.7公里每小時。但是廣州的人口密度大,大多數的公司都集中在8時半或9時上班,下午五六時下班。因此上下班高峰期,公交車全擠滿了人,公交車超載的問題又開始突出。一些專家建議通過順風車方式減輕交通壓力。

    順風車公司呼之欲出

    據説國外一些大城市早就流行順路搭車的方式,以控制高峰期的車流量。如美國一些州規定空車不能上街,以有效地利用空車資源,避免因過多的汽車尾氣而帶來的空氣污染。有些國家為了鼓勵這種乘車方式,規定載人多的車可以走快車道,空車則不能進入快車道。而中國卻很少見到這種形式。

    今年4月,北京成立了第一家順風車公司。近期廣州、濟南等地的一些公司也瞄準了順風車業務,想在當地率先推出順風車服務。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廣州、濟南等地也會出現順風車服務。

    業內人士認為最好以順風車公司形式進行,由順風車公司推出順路搭乘組合服務。以會員制方式吸收早晨上班的私家車車主及有乘車需求的乘客,為他們搭配組合。入會的車主在自己上班途中,順便搭載一位固定的乘客,兩人共同承擔部分燃料費用。順風車大都以私車為主,也有個別計程車。車型一般都是家庭用車,以捷達、富康、夏利為主。

    業內人士指出,首先廣州順風車公司可以將注意力放在碧桂園至環市路線路以及黃埔至環市路、東風路等線路,尤其是棠下至環市東路一線最有市場。環市路、東風路也是上班族的聚集地。隨後,從事順風車業務的公司可以再將業務推廣到其他地方。

    司機説法:對計程車衝擊不大

    金輪集團蔡司機説,經常在外國的電影上看到順風車,但廣州似乎還未出現過。對推出順風車最為敏感和緊張的大概是我們這些開計程車的人了。有人説這就是變相的“黑車”,我卻不這麼認為。人家也就早晚搭兩次客,根本沒什麼威脅。影響是有的,衝擊絕對談不上。

    説句實話,固定接送某個人的工作,計程車並不適宜,因為我們很難保證按時到某一個地方,而且天天打車也不是大部分人能接受得了的,順風車的費用肯定要便宜些。現在,廣州的計程車越來越多,競爭確實越來越激烈,但壓力是來自於內部,而非順風車。交警觀點順風車必須合法

    讓人坐順風車,不但節約了坐車人的時間,提高了私家車的利用率而且減少了交通的負荷及減輕環境污染,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是這種以俱樂部的形式經營或變相經營汽車客運業務,在法律上面臨著經營許可、運營管理、稅收調查等不確定因素。汽車客運業務是政府管制的特許經營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此業務,必須經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審批並獲得經營許可證。如果該俱樂部是未經許可的運營組織,其經營就是非法的,政府有關部門將予以取締。一旦出現任何問題,乘客和運營單位都沒有法律保障,俱樂部還面臨著司法調查及相應處罰。因此,順風車俱樂部在開業、經營過程中一定要按法規進行。

    順風車在經營過程中不能出現超載、拉客等現象。如果出現類似的情況,交警部門按照有關條例,將對被查處的私家車主處以1萬元以上罰款。

    專家建議:經營要注意風險

    首都經貿大學專家趙秀池教授指出,順風車作為一項新生事物,無疑是資源優化的經濟行為。但是,其中也隱藏著一定的風險,需要化解和防範。尤其是經濟風險和道德風險。開設順風車俱樂部一切都必須正規化,通過正規化的操作防範各種風險的出現。

    經濟風險:搭乘順風車,法律上是一種客運經濟合同行為。只要不是乘客自殺性事件,運送人對乘客的人身和財産安全應負全部的經濟賠償責任。一個車主,一年運載乘客所得的收益也許只有幾千元。但是,如果有一起小小的事故,全年的收益還不足以抵償賠償金的一部分。

    當然,私車一般都買有乘客保險,但是現行的保險並不是對一切情況下的乘客風險都進行賠償的。因為私車是按非運營車投保,車主順風載客掙錢,屬運營性使用車輛,已超出了保險合同所規定的保險條件,即被保險人已違反了保險合同。對此,保險公司有權對乘客保險責任予以免除。此外,加入俱樂部要交納一定的會員費,掙了錢還要依法納稅,再扣除汽油錢、維護保養等費用的分攤,經營順風車在經濟上仍然存在著較多的不確定性。順風車俱樂部本身也存在經濟風險:假如它是未經運營許可的俱樂部,它將面臨經濟處罰風險。假如是獲得了運營許可的俱樂部,私家車車主實際上就是該俱樂部的簽約人,在運營中如果車主無力負擔其乘客的經濟賠償費用,俱樂部就要連帶承擔乘客賠償責任。

    道德風險:此風險來源於私車駕駛員與乘客雙方的法律意識與道德水準。客運人對乘客的財産和人身安全負有法律上的義務,但由於這種鬆散的客運管理,俱樂部不可能對每個駕駛員和車主進行全方位的資信調查,更無法實施有效的法制教育。這使得這種形式的運營活動,存在著巨大的道德風險隱患。

    此外,長期固定乘坐同一車輛,乘客的出行及相關隱私亦易於被他人所掌握,從而埋下隱患。同樣,由於這種客運車輛所有人多為中産階層,所用的車輛大多為中高檔轎車,在出租汽車行業中,中高檔車往往是被搶劫的主要對象。所以,面對複雜的乘客,私車車主及司機面臨著巨大的道德風險。

    記者提醒應以契約明確責任

    順風車這一新形式既能滿足乘、駕雙方的共同需求,又能在客觀上起到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減少尾氣污染、提高能源和路面資源利用率的積極作用。但這也要求車主與乘車人有一個共同的默契,而且必須長期堅持下去。尤其是車主,有幾個私家車主能做得到長期搭載他人呢?

    人們搭乘順風車自然是為了省錢,最少也應該比打車便宜百分之三四十,但有多少私家車車主認為值得為此失去一定的自由呢?臨時看到某人需要搭順風車,你可能會捎上他,但一直堅持恐怕就不容易。但我們相信,雙方通過俱樂部以契約方式將一切確定下來後,雙方就必須履行各自的責任。只有這樣,順風車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順風車。

    《資訊時報》 200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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