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款宴請亮起警戒燈

      11月28日,隨著《關於禁止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相互宴請決定》出臺,宣城市黨風廉政建設亮起警戒燈:公款相互宴請者,停!

    中共中央十五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頒行以來,宣城市委、市政府深刻領會、認真貫徹落實其精神實質,決定一方面在進一步解放思想上做文章,一方面從廣大群眾深惡痛絕的吃喝風抓起。9月份以來,圍繞堅持艱苦奮鬥,反對享樂主義;堅持清正廉潔,反對以權謀私;堅持密切聯繫群眾,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要求,廣泛徵求意見,醞釀製定關於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請的有關規定。 在制止用公款相互宴請行為的同時,該市在精簡會議和文件、停止形式主義的達標評比,簡化公務接待等方面也採取了相應措施,做到辦一切事情遵循勤儉節約、艱苦創業的原則,辦一切事情都堅持量力而行,精打細算,務求實效。

    《江淮晨報》2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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