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1人罰1萬了事 山西沁水小鐵礦管理人性何在?

    山西省沁水縣土沃鄉政府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私自向個體採礦者發放“採礦許可證”,致使全鄉小型鐵礦洞星羅棋佈,傷亡事故時有發生,今年已有5人死亡,僅10月底就有兩人死於礦洞內。

    記者日前在土沃鄉看到,田間、路旁、村邊到處是鐵礦洞,有的距公路不足10米,有的兩礦間相距只有20多米,多數礦洞為直井式。王莊村一處礦主為田萬興的礦洞,有3名礦工正要下井。他們站在鐵皮圓桶裏,被捲揚機吊入深達70多米的井下,而井口處支撐吊桶的只是幾根木頭搭成的“支架”。當地知情人告訴記者,由於設施簡陋,這裡的礦洞常常出事,造成人員傷亡。如果鐵礦上發生了這種事故,每死1人,土沃鄉政府便向礦主罰款1萬元以示懲戒,而鐵礦仍可以照常生産。

    記者找到土沃鄉黨委書記王建富,他説“全鄉一共有128個鐵礦洞”。記者問:“鄉政府有沒有發過採礦許可證?”王建富回答:“沒有!如果有,我負全部責任。”記者當即出示了兩份“證據”。一份是“露天採礦許可證”,上面的採礦權人是“王衛紅”,是2001年7月10日頒發的,有效期限“自2001年至2003年”,證上赫然蓋有“沁水縣土沃鄉人民政府”的公章;另一份是土沃鄉政府開出的“收據”,向王衛洪(紅)所收的“辦理礦山開口費”,金額為400元。

    王建富面對如此“證據”,改口説“不知道”。當記者問他全鄉鐵礦洞今年有無人員死亡時,他一會兒説“沒有”,一會兒説“死了一個”,而後又説“有兩三個吧”。記者再問:“如礦洞內發生事故,鄉政府是否要對礦主進行罰款處理?”他馬上説:“鄉政府沒有這個權利。”可面對記者再次出示的由土沃鄉政府給礦主開具的1萬元金額的“死亡事故處理費”收據,王建富半晌沉默不語。

    當著王建富的面,我們通過免提電話採訪了沁水縣地質礦産局土沃鄉管理所所長賈森林。賈森林説,土沃鄉共有140個鐵礦洞,而有山西省地礦廳頒發的“採礦許可證”的礦洞僅3家。土沃鄉政府所發的“露天採礦許可證”為非法證件。據賈森林介紹,僅在今年10月30日、31日兩天,這個鄉就有兩個礦洞相繼發生人員死亡事故,其中就有前面所述田萬興的礦洞。

    而此刻,坐在旁邊沙發上聽著電話的王建富書記焦躁不安起來。

    新華社 2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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