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珠海貪官均包情婦

     有雜文家作文《“情婦”比較論》説,官員貪不貪與養不養情婦是兩個問題,譬如在國外時常驚爆高官的桃色新聞,卻極少有腐敗案發生,因此説有情婦不等於會腐敗。

    不説國外。必須承認,在我們國家,腐敗和情婦的關係的確很微妙了。今年初,《婚姻法》修改起草專家小組主要負責人巫昌禎説,領導幹部腐敗大部分都跟養情婦有關係,在被查處的貪官中有情婦的比例更高。另據報道説,在廣州、深圳、珠海公佈的102宗官員貪污受賄案件中,當事人100%包養了情婦。

    廈門遠華走私案中,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在內的重要案犯,幾乎毫無例外地既搞腐敗又養情婦;而慕綏新腐敗案中,慕本人後來的妻子就是與他長期有不正當關係的情婦,而該市法院院長賈永祥則擁有七個情婦。

    前兩年,東北某大型企業一中層幹部的妻子投書該廠有關部門,痛斥該企業中層幹部中普遍存在的包養情婦現象。這一問題被新聞媒體沸沸颺颺討論了一番,但討論歸討論,現實難以改變。目前有一種“情婦與官員關係”的“理論”,其“創立”者是南京奶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號稱金陵“奶王”的金維芝,他説:“像我這樣級別的領導幹部誰沒有幾個情人?這不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徵,否則,別人會打心眼裏瞧不起你。什麼吃吃喝喝,男女關係,這對我們來説都是小問題。”

    可見,在貪官那兒,佔有女人與佔有金錢往往同步實施。權力就是資本,或是直接用權撈錢去玩女人,或是讓女人用他手中的權去撈錢。這是一個與“是雞生蛋,還是蛋孵雞”類似的無解題。你很難説,遏制官員腐敗是治療其包養情婦頑疾的良藥,還是懲處官員包養情婦是治療腐敗頑疾的良藥。無論從哪方面入手,嚴格對官員的要求是防範其墮落的基本條件。

    貪官在包養情婦的事實提醒我們,必須強化對官員道德的硬約束,有必要循著情婦這條線索去查貪官,一旦發現某位官員有情婦,不僅要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而且應深入一步,他為什麼有錢包養情婦?

    生活作風決非小事,它是一個人道德水準和精神境界的反映。從這個意義上説,包養情婦本身就是一種腐敗。

    (檢察日報)20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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