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挪用2600余萬 國航"碩鼠"今受審

    一個財務科的副科長竟貪污幾千萬元

    貪污公款2400余萬元、挪用公款200萬元的原國航財務處成本二科副科長楊寧,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今天北京二中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檢察機關指控楊寧于1992年4月至1995年1月間,利用擔任國航機務處會計師主管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採用假發票、假憑證平帳的手段,將自己挪用給其他單位的2428萬元貪污。同時在1993年6月,擅自挪用公款200萬元給其擔任財務部部長的北京一科技開發公司使用 ,至今沒有歸還。

    楊寧案發于1996年,源於國航紀委追查一輛來路不明的富康車時問到了楊寧,做賊心虛的楊寧於是倉皇出逃,在重慶隱姓埋名達四年之久。但由於忍受不了對女兒的思念和孤獨、驚恐的折磨,於今年春節前,悄然返回北京家中,被朝陽警方于除夕拘留,隨後移交給朝陽檢察院,楊寧成為今年開始的檢察、公安聯手網上追逃專項鬥爭中第一個落網的職務犯罪分子。

    其實,楊寧貪污手段非常簡單。1992年,由於經不住本單位一名辭職同事的苦苦相求,將一張200萬元的支票給了這名以前的同事,但這位同事卻遲遲不還,並説,還要再借,否則先借的錢也還不了。楊寧只好又一次借給這位同事公款。如此,僅幾個月時間,楊寧竟分8次借給這位同事1400萬元,但到年底要對帳時,鉅額虧空讓楊寧坐立不安。正好,國外公司打過來的一筆購買航材的回扣款到了,於是楊寧用這筆款填補了虧空,還漲出691萬元,楊寧索性將漲出的款項轉到別的帳戶。之後,楊寧還將挪用的另外幾家公司的330余萬元用假發票平帳。但楊寧作案之後竟一直未被發現,甚至還得到了提拔重用。

    國有企業職務犯罪比重大

    去年以來至今年9月,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761件,其中發生在國有企業的就達544件。

    楊寧案件暴露出的是國有企業財務及管理制度的漏洞以及監督的無力。檢察機關分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主管部門權力下放,有的監管部門用計劃經濟管理辦法監管市場經濟的運作,使國有企業自主權缺乏有效的監督。由於權力的無約束性,為私欲膨脹的人創造了客觀條件,提供了非法牟利的機會。

    楊寧這樣的基層幹部無人監控,不少國有企業的高級幹部的權力更不易於得到有效監督和制約,也是國有企業案件高發的重要原因。據本市檢察機關日前公佈的16件2000年以來查辦的大要案中,81%為國有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檢察機關分析,儘管國有公司、企業基本實現轉制,但有的企業並沒有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機制,或者雖然建立了,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運作,對手握實權的各級領導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

    《北京青年報》2001年11月20日

    

    


國航挖出大“蛀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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