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將建立行政審批制改革責任追究制

    為發展環境清障,我市又重拳出擊:砍掉500余項行政審批項目,使全市的行政審批項目從去年的957項減少到目前的400余項。

    記者昨日從市政府常務會上獲悉,屬以下情形的項目都將被取消、調整:市政府規章以下的文件設置的項目一律取消;國務院部委規章以下的文件設置的項目,除個別確需保留外原則上取消;年檢(年審)除個別法律、法規有規定保留外原則上取消;可由區市縣負責的下放區市縣審批和管理;由多個部門審批的項目由一個部門主辦;可由仲介組織、行業自律協會辦理的,予以取消;凡涉及企業經營自主權的審批項目,政府不再干預;屬專業技術鑒定的項目,行政機關不再審批等。

    據稱,我市將建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責任追究制,對擅自設立審批事項、實施審批行為的,審批無效,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重慶商報》200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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