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在北京的社區內從事服務業用外地工有了新的規定。首先是數量限制,即在社區從事服務業(家政除外)的外地人員,其總數不得超過20%;此外,外地務工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對於一些特殊行業,除了要有資格證書還要到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批准。這是記者日前從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的。
按照新規定,從事社區服務業的用工單位,申報用工計劃中外地務工人員不得超過北京市人員總數的20%(不包括服務員)。各用人單位使用的外地務工人員的文化程度應達到初中以上,其中各類業務人員、辦公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的文化程度應達到大專以上。
北京青年報 200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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