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居民宣傳憲法抵制拆遷 被官員指為因私損公

4月26日上午,河南省開封市的38戶居民,以宣傳《憲法》的方式抵制政府對其房屋的拆遷。對此,開封市龍亭區區長張國斌説,不能因公損私,也不能因私損公。現在堅持不拆的,都是在補償標準之外提出過高要求的居民。

這38戶居民在位於龍亭區的一大片正在拆遷中的斷壁殘垣前,擺出一條寫著“捍衛憲法”的紅條幅、一塊貼著報刊文章的展板、一台錄音機和兩隻大音箱,宣傳《憲法》中關於私有財産保護的內容。

據當事人之一、67歲的居民李方平介紹,去年5月,開封市國土資源局對8宗國有土地掛牌出讓,他的房屋所在的地段位列其中,規劃用途為“商業、住宅”。今年3月16日,開封市國土局貼出公告,要求拆遷範圍內的居民在4月6日前完成搬遷。此後,許多居民紛紛搬遷。但李方平的房子是3年前剛蓋的,位置好、房子新,他不想搬。他認為,拆遷人給他的每平方米1170元的補償標準,遠遠低於房屋的實際價值。

李方平説:“3年前,政府批准我在這裡蓋住宅房,把土地70年的使用權給了我。去年政府未經我同意,又把土地使用權賣給了別人,應是單方違約。我的房屋三證俱全,是我的私有財産,可政府説拆就拆,給的補償還是他們單方定價,我覺得不合理。”

為了房子不被拆,李方平和其他不願拆遷的居民把《憲法》的有關內容做成紅牌子挂在門前。4月26日上午,又扯起條幅,擺起《憲法》宣傳臺。

4月27日下午,開封市龍亭區區長張國斌説,李方平家所處的地段,是開封市旅遊景點集中的地區。政府對其掛牌拍賣,目的是徹底整治,提升城市品位。張國斌還説,拆遷人給出的補償標準在河南省內是比較高的,均價每平方米1100多元。因此,眾多被拆遷戶比較配合,1340戶中只剩30幾戶沒拆。

對於居民以宣傳憲法的方式抵制拆遷的行為,張國斌説:“這表明群眾的民主意識在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覺悟在提高。”但他同時説,“房屋是一種特殊的私有財産。因為它建在國家所有的土地上,我們要平衡個人利益和國家公共利益之間的關係,不能因公損私,也不能因私損公。現在堅持不拆的,都是在補償標準之外提出過高要求的居民。”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認為,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受憲法保護等條款已寫入《憲法》,目前應當根據修改後的《憲法》,儘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使《憲法》原則得到落實。(韓俊傑)

中國青年報200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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