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天津、安徽合肥等地關注農民工工資清欠問題

山東:近6億元拖欠工資兌付農民工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山東省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最近一個時期以來,山東已清理拖欠工程款4.1億元,兌付拖欠農民工工資5.9億元,佔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的33%。山東省政府還明確要求,1月20日前,2003年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應支付的勞務費必須100%兌現給農民工。

2003年12月28日,省委書記張高麗、省長韓寓群均作出批示,要求確保進城務工人員的利益不受損害。這次會議專門作出要求,不管是什麼原因,有關單位都要想方設法籌集資金,予以償還:屬於政府拖欠的,各級政府要從每年的財政計劃中劃出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用於清償拖欠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屬於部門拖欠的,各部門要設法籌集資金,優先償清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屬於房地産開發商和其他建設單位拖欠的,要立即與被拖欠單位簽訂還款協議,分期分批予以償還;對於因房地産開發商和其他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而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1月15日前,房地産開發商和其他建設單位必須將不低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款項撥付給被拖欠單位,用以兌付農民工工資。從去年12月28日起,山東還對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建立日調度、周通報制度。記者宋光茂、何勇

天津:力爭節前一次結清民工工資

當前重點是解決春節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要建立層層責任制,明確政府、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責任,確保拖欠工程款撥付到位,並真正發放到農民工手中,同時建立長效機制,常抓不懈。1月5日,國務院調查工作組到天津檢查清欠工程款進展情況,並就天津的工作重點進行強調和督促。

工作組認真聽取天津市政府和市建委的彙報,隨機抽查天津市建工集團三公司和城建集團。國辦通知下發後,天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市政府成立了主管副市長陳質楓為組長的市清欠工作領導小組,各區縣也成立相應機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迅速建立舉報拖欠、聯合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專人負責、申訴有門、及時處理、客觀公正。

天津市將解決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房地産開發項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2004年清欠工作重點。凡項目已竣工並完成結算、拖欠數額1000萬元以下的,必須在2004年9月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對拖欠數額超過1000萬元、還款確有困難的,必須在2004年3月1日前與施工單位簽訂還款合同。總的還款期限是3年內按規定比例還清。2003年工程已竣工但未完成結算的,必須按有關規定在80天內完成結算。屬於在施工程的,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要在2004年3月1日前重新規範合同,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2004年春節前,必須一次性結清2003年當年的農民工工資,年內結清歷史拖欠。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市從事建築施工的1778個企業全面進行自查自糾,共規範合同1200余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3.53億元。(陳傑)

合肥:依法為民工“討薪”

11天前,張鳳廷等3名民工來到合肥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反映工地領班張某欠他們50名民工共計8000余元的工資,請求幫助解決。支隊接到投訴後,迅速組織人員對此案進行調查,經協商,現拖欠工資已基本兌現。

為保障民工的合法權益,儘快使民工在春節前拿到辛苦錢,合肥市決定依法為民工討工錢,讓民工勞有所得,高高興興回家過年。市勞動保障局專門設立了民工投訴聯合接待窗口,幫助民工解決“討薪”難題。

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與市建築管理部門一起開設了專門窗口,近期陸續接到市某建築集團下屬企業拖欠民工工資的投訴18起,共涉及金額22萬元。市勞動監察部門立即趕赴欠薪單位,進行調查,督促欠薪企業對馬上可認定的18萬元民工工資進行支付,餘下的4萬元,照有關要求在1月14日前予以兌現。(劉傑)

《人民日報》 2004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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