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被拖欠民工工資千億 專家給民工“支招兒”

全國被拖欠民工工資千億

當前,拖欠工資現象比較普遍,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尤為突出。全國總工會的資料顯示,目前全國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估計可能在1000億元左右。

資料還顯示,當前拖欠工資的現象主要發生在建築施工企業和餐飲服務等企業,其中建築施工企業佔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70%。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職工約有2.07億人,其中分佈在各地的進城務工人員有9400萬人。在有些地方,特別是一些非公企業和農民工比較多的企業,職工往往由於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或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得不到應有的報酬,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現象時有發生。

這位負責人強調,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就業,是農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徑,不僅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還促進了城市經濟和社會的繁榮。為推動各地進一步做好農民進城務工管理服務工作,切實維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今年初,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農民進城務工就業工作,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的各項工作。 (記者 齊中熙 孫玉遐)

專家分析拖欠民工工資現象

“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是非常醜陋的,是一個連環套難題,更是我們國家在經濟建設中的‘發展病’。”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曹和平博士對目前嚴重的拖欠民工工資現象進行了經濟學分析。

“據了解,全國拖欠民工工資已近千億元,民工以跳樓等極端方式索要工資的現象偶爾發生。這説明民工的組織力量太弱。”

曹和平説:“發展經濟學一個基本觀點認為,如果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而城市相對富裕的資本和轉移出來的勞動力相結合,那麼經濟就會出現一個新增的部門,傳統地區的勞動邊際生産力提高,資本的邊際報酬也會更高。發展經濟學的美好描繪反映在我們現實的社會中,卻是大量拖欠民工工資。”

“農民進城拿不到工資原因何在呢?”曹和平分析説,如果按照一份資金和一份勞動力相匹配的話,城裏的資金目前是處於短缺狀態。而在很短暫的時間內億萬民工涌入城市,金融部門的壓力是很大的。近些年我們國家的金融改革要求銀行降低貸款風險,這就要求銀行把風險大的項目拿掉。今年人民銀行要求對住宅業信貸相對緊縮。銀根緊縮,民工進城,同時還要維持這麼大規模的建築。在這個環境中,誰的談判力最弱,誰就最不容易得到要素的報酬。民工進城後沒有組織,談判力最弱,他那部分的報酬短缺是可以觀察到的必然現象。

曹和平認為,解決民工工資拖欠首先應該建立一個認定拖欠農民工資的制度。國家應該制定統一的《民工拖欠工資管理條例》,而不是各地自搞一套。其次要建立民工任職的資質認定,以此遏制我國由於民工進城沒有管理造成的巨大浪費。第三是建立勞動合約的認定制度,通過第三者公證,在法院打官司的時候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專家認為,舉報是民工最簡捷的維權方式

民工無論到什麼地方打工,首先要記住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舉報電話,這是最簡捷和方便的維權途徑。”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長黎建飛博士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為那些備受工資拖欠問題困擾的民工“支招兒”。

黎建飛説,由於民工是城市勞動者中的弱者,他們的權益很容易受到侵犯。面對目前國內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民工們普遍不太敢維護自己的權利。加上許多民工事先沒與用人單位訂立合同,使一些用人單位在拖欠和剋扣工資時更加肆無忌憚。

他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第16條第一款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訂立勞動合同。但是現實中實際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不盡如人意,所以我國在司法實踐中承認事實合同關係。也就是説,只要民工能夠證明在這裡工作過,比如自己的工友可以證明,上班的考勤記錄可以證明,這些都可視同訂立勞動合同。所以沒有訂立勞動合同並不是勞動者爭取合法權益的障礙。”

“民工在工作中要有意識地去收集一些文字性證明。比如工資一個月就應該給發,如果到月底用人單位不能給,最好有文字的東西。再有,我們現在法律承認錄音證據,不行的話可以採取錄音做一些準備。即使沒有這些,也可以工友之間互相證明。”

“但是這些方式對民工的要求還是過高的,我覺得舉報是最簡捷和方便的維權途徑。”黎建飛説,如果民工遇到拖欠工資的問題切勿採取極端行為,最主要的是及時舉報。

曾任原勞動部法規處處長的黎建飛建議説:“民工到什麼地方工作,先要把勞動監察大隊的舉報電話記下來。這個舉報電話很容易查到。法律規定,一個舉報只要是事實,都能得到查處,而且要給舉報人回復。勞動監察部門代表國家執法,具有強制力。法律還要求監察大隊為舉報人保密,舉報人的情況也不會被泄漏。這樣對民工個人的損失會比較小,因此而丟失工作的可能性也不大。”

黎建飛還建議,民工可以通過加入工會組織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他認為,目前眾多民工都是以個人形態直接面對用人單位,這確實加大了勞動者維護自己勞動權利的難度。如果由工會組織先出面,就會使民工脆弱的權益得到一層保護。 (記者 王文韜)

“一票否決制”——北京清理建築業拖欠民工工資不留死角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王立臣21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明確表示:“對那些惡意拖欠或剋扣民工工資,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外地勞務企業,我們將對其實行一票否決制,並清除出北京建築市場,對本市勞務企業降低或取消其資質。”

北京建築行業目前拖欠民工工資的現象非常普遍。據北京市建委總經濟師範魁元介紹,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北京竣工已結算和竣工未結算的拖欠工程有3407項,拖欠總額為235.34億元,截止到去年底勞務費拖欠總數已超過了30億元。

另據北京市屬幾大國有施工企業調查,2003年總體勞務費結算率在50%左右,差的單位只有30%左右。截止到8月31日,河北、江蘇等10個省市進京施工企業共拖欠勞務費累計達29.31億元。

據范魁元介紹,造成勞務費拖欠的原因主要有四個:一是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導致勞務費的大量拖欠;二是施工承包企業拖欠分包企業勞務費;三是勞務企業用工行為不規範造成民工工資拖欠;四是民工自身維權意識差造成拖欠。

對此,北京市建委除提出“一票否決制”之外,還提出包括因建設單位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責令建設單位先行支付拖欠的工資;因施工承包企業拖欠勞務分包企業勞務費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必須限期補發或簽訂還款協議,否則將對其進行曝光,降低資質或取消施工資格等強力措施。

據了解,北京市建委今年加大了清欠力度,到10月底清回竣工工程拖欠款近70億元。今年力爭清回工程拖欠款100億元,從源頭解決勞務費拖欠問題。

王立臣説,“一票否決制”等措施,在當前尚不規範的建築市場環境下會遭遇許多方面的阻力,但確實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記者 王文韜 葛素表)

關注拖欠怪圈裏的新“楊白勞”們

電影《白毛女》中,到了年關楊白勞為了躲地主黃世仁的債而東躲西藏,而如今,“楊白勞”和“黃世仁”的角色卻發生了顛倒:不是“黃世仁”追著“楊白勞”要債,而是“楊白勞”追著“黃世仁”要債。這種戲劇性的角色錯位在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上表現得尤其明顯。

有專家稱建築業民工工資拖欠是一個連環套。在這個連環套中,簡單地説包括四個階層:開發商、建築商、勞務企業、農民工,應該説在這個鏈條上,開發商、建築商、勞務企業是地地道道的債主──“黃世仁”;只有農民工是地地道道的“楊白勞”,他們處於這個鏈的最底層。

由於北京的建築單位比較多,而建築工程相對較少,開發商和建築商之間便形成一種微妙的關係:開發商為降低成本,拼命壓價,建築商為了拿到項目,不惜墊本經營。去年北京一家大建築公司為了從開發商那裏拿到工程,預先墊付了1個億進行結構奠基,待向開發商要錢的時候,開發商説沒錢,並開口向建築單位借錢,建築單位為了繼續搞這項工程,無奈又借給開發商3000萬元。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有的開發商還傲慢地對已墊付成本的建築企業説:“愛幹不幹,有的是建築單位等著幹呢。”無奈,建築企業只好當起了不斷向開發商催債的“楊白勞”。

待建築工程分包之後,建築企業把開發商拖欠工程款的“鏈條”向下延伸,理由似乎也很充分:開發商不給我,我就沒錢給各勞務單位。有的勞務單位也“獅子大開口”,比如工程的建築勞務費最多值500萬元,他非要開口要800萬元,乃至1000萬元,建築單位給得不夠,他就不給工人發工資。在勞務企業向建築單位索要勞務費的時候,勞務企業好像也當上了“楊白勞”。

表面看來,建築企業和勞務企業也存在“楊白勞”現象,但實際上,建築企業、勞務企業和開發商之間只是經營利潤的分成,對廣大民工而言,他們都是“黃世仁”,只有處於弱勢地位的民工才是真正的“楊白勞”。

不給民工發工資,于情于理都是説不通的。在建築市場上的民工從事著苦、臟、險、累的工作,為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人民應該感謝他們,尊重他們,維護他們的切身利益。而現在,一些單位卻拿出各種理由推諉,不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勞務費和民工工資,有些單位僅支付人家30%的工資,這能説得過去嗎?這些外出打工者背井離鄉帶著全家老小的希望出來工作,如果到了年關,辛辛苦苦一年卻兩手空空地回家,會是怎樣一種場景?不給民工發工資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記者 段世文 葛素表)

拖欠民工工資是違法行為

“任何拖欠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而拖欠民工工資的情節尤為惡劣。”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長黎建飛博士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從法律層面剖析了目前許多企業拖欠民工工資的違法性。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參與起草者之一,黎建飛説,拖欠工資的行為從法律上是不允許的。因為勞動者的勞動權利最直接和最主要的體現就在於勞動報酬權。勞動者是通過勞動獲得勞動報酬來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計。而工資拖欠使勞動者白勞動,更使勞動者的生計沒辦法解決,所以任何法律都不允許對工資進行任何形式的拖欠。

黎建飛説,勞動法中規定按時足月發放工資,即一個月至少發一次工資,當月工資當月發,決不允許超過一個月。如果超過了法律規定時間,用人單位要交付25%的滯納金,而且勞動監察部門還可以給予其1至5倍的罰款。法律對於工資按時足月發放的原則和處罰方式都有明確規定。

然而在現實中,儘管監察部門每年追繳的額度很大,但是每年仍有大量的拖欠。其中對那些進城的農民工的拖欠表現得尤為明顯。

針對建築業中的所謂“民工工資不按月度結算,而是根據工程項目的長短來結算”的“行規”。黎建飛説,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他説:“按項目結算,這是工程發包商和承包商之間的法律關係。而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他的工資發放是以其勞動過程已經完成為前提。有了這一前提,用人單位就必須按月發工資。”

“現在建築企業中還有一種‘理直氣壯’的説法,認為拖欠民工工資是因為用人單位沒有拿到工程項目發包方給的錢。”黎建飛説:“這個説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勞動報酬是勞動者完成勞動過程之後應該得到的報酬,至於用人單位是否賺取了利潤與勞動者是無關的,因為勞動者勞動的就是一個過程,民工幹了幾個小時就要拿到幾個小時的工資。而用人單位拿到的錢是包括了利潤的,這與勞動者沒有直接的關係。哪怕這個單位是虧損的,沒有盈利的,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黎建飛認為,針對目前拖欠民工工資的嚴重違法行為,應該加強政府勞動監察隊伍的建設;同時可以借鑒國外的嚴格執法,在今後正常的立法程式中,更多利用刑法的手段來調整,來制裁勞動關係中的違法行為,尤其是工資拖欠行為。 (記者 王文韜)

短評:把“血汗錢”還給民工

年終歲尾,辛苦一年的民工最關心的是能否按時足額拿到工資,最擔憂的是工期結束後是否要踏上漫漫的討債路。儘管現行的法律法規當中有保護民工合法權益的條文,一些地方也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民工合法權益的措施,但民工工資被惡意拖欠、剋扣等現象還是普遍存在。有關專家估計,目前全國拖欠民工的工資約在1000億元左右。

農村富餘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合理、有序流動,是增加農民收入、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民工是一個群體,是城市的建設者,他們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保護,也是一件事關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大事。因此,保護民工的合法權益,應該是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

惡意拖欠這些誠實勞動者的工資是違法的、是不道德的,及時足額支付民工的工資是企業應守的誠信、應盡的義務。從古至今,打工拿錢,天經地義。不管雇工企業的經營狀況如何,都沒有理由把經營風險轉嫁到民工身上。也許幾千元錢對於一個企業不算什麼,但對一個農民家庭來説,也許就能改變一個山裏孩子的命運,能挽救一條垂危的生命。

分佈在全國各地的9000多萬進城務工人員中的工資拖欠問題,現已引起黨和國家領導人、各級政府乃至全社會的共同關注。溫家寶總理還親自為農民討工資。年底將至,各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應站在“群眾利益無小事”的高度,採取切實措施讓民工拿到應得的辛苦錢,讓忙碌一年的民工享受到收穫的喜悅。 (記者 孫玉遐) 

我們想討到工錢回家——寒夜中民工的期望

11月20日,北京的夜幕在五級大風中落下,京城百姓已陸續回到了自己溫暖的家。而此時,在北京西四環四季青橋東南角,50多名因被拖欠工資無法返鄉的安徽、山東等地建築民工,正依偎在一起開始他們的又一個寒夜。

晚8時20分,記者來到了那座具有濃郁現代都市氣息的四季青橋下。面前幾十條漢子裹著滿是污垢的花棉被,正三五成群、橫七豎八地躺在草坪上瑟瑟發抖。花被下他們都雜亂地套穿著各種衣物,這大概是他們禦寒的全部家當。人們只有通過他們頭上戴著的統一黃色安全帽才知道,他們是來北京的外地建築民工。

記者的到來打破了他們在寒風中的沉默。瞬間,他們圍攏過來,幾乎所有的人都在努力地向記者講述曾經的辛酸。

“幫幫我們吧!我們已經困在這裡兩個多月了,他們就是不給我們工錢,我們只想討回自己的血汗錢趕快回家!”

交談中,名叫王福賢的施工隊長告訴記者,這些農民工大多是來自安徽阜陽和蚌埠。今年6月21日從安徽東方勞務公司承接了位於北京朝陽區的雙井富力城工地B區兩棟樓的工程,並簽訂協議,約定每月按産值80%結算。工程的甲方是廣東天力公司。

“我們是在9月28日被他們轟出來的,我還沒有拿到一點工錢呢!”18歲,一臉稚氣的姚東林是第一次出來打工,説話時他哽咽了,但仍在極力地表現著他的鎮定。

58歲的李士祥是這群人中最年長的一位,來自山東臨沂地區,也是第一次出來打工。一直裹著棉被呆坐在地上的李士祥不住地咳嗽著。“我家裏有間大瓦房,有兩個兒子,還有老伴兒……”剛開口説話,他的雙眼充滿淚水。

“都説北京是最安全、最好的地方,家裏才敢讓我出來。可沒想到,本以為可以來這裡掙些錢,可現在卻被困在這裡,兩個月了,身上一分錢都沒有了,更不敢讓家裏人知道,快過年了,什麼時候才能要回我們的工錢呀!”

記者情不自禁地為老人掖了掖裹在身上的棉被。此時,李士祥的眼淚唰的流下來。老人趴在自己的膝蓋上嗚咽著再也説不出話來……

據記者在現場了解,這些民工分大工和小工,他們每個工(一天十個小時)應該得到30元至50元的報酬。而他們在富力城工地基本上都工作了兩到三個月,平均每個人應得到三千元以上的收入。

更讓記者吃驚的是,他們僅是這個施工隊中的一小部分,還有近400人分別在北京的其他幾處立交橋下,幾次的降溫,他們中的一些人已經住進了醫院。

“無論怎樣,我們還是相信政府,相信黨的。”大家滿懷希望地説。

大風中,記者一個個把他們攙扶起來,但卻始終不敢正視他們眼中被我們燃起的希望之光。面對著他們,不禁使人要問,在人的生命和尊嚴面前,被描述得極端複雜和神秘的建築業資金運作連環套,真的就這樣難以解開嗎!?

夜深了,風漸漸小了,記得出門前聽的天氣預報,這晚的最低氣溫是1攝氏度。此時的我們只能祈禱:這夜,他們能在寒風中入眠……  (記者 王文韜 楊青)

新華網200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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