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擁堵措施:光吵架不私了扣本 不排隊嚴查

光吵架不私了扣本

治擁堵措施一:

市交管局事故處有關領導昨天重申: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符合當事人自行解決的條件,當事人卻糾纏不清,不儘快將車輛挪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點,造成交通擁堵,交管部門將對這樣的駕駛員嚴厲處罰。

市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肖偉明介紹:本市自今年4月15日起實施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的辦法,截至10月20日,全市共有12304起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自行解決。不過,仍然有一些當事人,在事故責任清楚的情況下糾纏不休,甚至大打出手,使輕微事故造成嚴重擁堵。交管部門將對這樣的駕駛員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並處吊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不排隊強加塞嚴查

治擁堵措施二:

記者昨天從市交管局獲悉,根據統計,在道路交通擁堵中,有三分之一的擁堵是由交通違章造成的。為此,本市交管部門將集中開展路面交通秩序整頓,以減少路面違章,緩解交通擁堵,防止交通事故。三大類14項違章是整頓重點。

這三大類14項違章是:影響道路交通暢通的嚴重交通違章。包括:機動車遇前方道路受阻時進入非機動車道行駛、穿插排隊等候的車輛、強行駛入已擁堵的路口內等;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的突出違章。包括:酒後開車、非司機開車和夜間遇停止信號通過路口等;嚴重擾亂交通秩序環境的重點違章。包括:路口非機動車、行人闖燈越線、逆行,騎車帶人、無號牌上路行駛等。(高杉)

《北京青年報》200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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