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廢止29件收容遣送規章 為新辦法保駕護航

  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將於8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保證該《辦法》的順利實施,截至7月28日,甘肅省共清理出涉及收容遣送內容的地方性法規和文件29件,並將在7月底前全部予以廢止。

  為進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甘肅省從6月30日起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門對涉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外來人口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信訪工作秩序等內容的文件進行清理,凡與國務院新的救助管理辦法相抵觸或者不一致的,一律予以廢止。截至7月28日,甘肅省共清理出涉及收容遣送內容的地方性法規和文件29件。

  其中,清理出地方性法規1件,該法規已建議由甘肅省人大十屆五次常委會審議修改;清理出甘肅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文件12件,將由有關部門發文廢止;清理出各市州地文件16件,由甘肅省政府責成相關市、地自行廢除。(梁峽林)

  蘭州晨報2003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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