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禁捕野生鳥類三年 禁止獵捕所有野生動物

  記者昨日從廣東省林業局獲悉,自《關於適應形勢需要做好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工作的通知》下發以後,廣東省陸生野生動物的管理已從非典時期的暫時應急性管理轉為規範化管理。根據《通知》,廣東省3年內禁止獵捕野生鳥類,並禁止獵捕所有野生動物,更加不允許以食用為

目的獵捕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馴養繁殖要重審換證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對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業的扶持力度,儘快恢復生産經營,最大限度減少非典對馴養繁殖業造成的損失。同時也要防範借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之名倒賣野外資源和走私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已批准建立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要重新認真依法審核,對符合養殖、檢疫、衛生防疫條件的,重新換發新的《馴養繁殖許可證》。

  另外,相關部門將對原批准建立的野生動物專業交易市場進行清理整頓,並嚴格控制經營利用的種類。同時,廣東省將逐步建立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標記制度和檢疫檢驗制度。

  禁獵所有野生動物

  廣東省政府已經作出關於禁止獵捕野生鳥類的決定,3年內全省都將禁止獵捕野生鳥類。相關部門將採取有效措施禁止破壞野生動物的主要棲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的行為發生,對亂捕濫獵高發地區,會增設保護站點或增派管護人員進行管護。

  未來幾年之內,廣東省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公園以及其他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的禁獵區內,將禁止獵捕所有野生動物,更加不允許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記者 朱蕾 實習生 沈麗 通訊員 彭尚德 唐潔)

金羊網-新快報 2003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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