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調查顯示:海南職務犯罪呈四大特點

    ●“三機關一部門”工作人員案件佔大多數

    ●國企成了重災區

    ●農村基層組織幹部犯罪日趨嚴重

    ●貪污犯罪成了重中之重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近日一項調查顯示,該省近年來職務犯罪呈現出四大特點:一是“三機關一部門”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佔大多數,二是國有企業成了職務犯罪的重災區,三是農村基層組織幹部職務犯罪日趨嚴重,四是貪污犯罪案件是職務犯罪案件的“重中之重”。

    據調查,1998年以來,全省各級檢察機關查辦發生在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的職務犯罪案件達440件550人,佔立案總數的39%,居所有行業和單位職務犯罪的首位。且這些案件牽涉人員職務高,涉案金額大,造成的影響壞。如東方市原市委書記戚火貴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路景林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徇私枉法案,海南國際投資集團原董事長李耀祺等人貪污、挪用公款案,海口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王德偉受賄、徇私枉法案,海口市新華區法院原院長王玉忠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等案件,都是發生在“三機關一部門”的重大、典型案件。此外,公安人員的瀆職侵權、徇私枉法犯罪案件在職務犯罪案件總數中所佔比例也不小。

    根據調查,全省檢察機關自1998年以來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的有1527人,其中國有企業人員有503人,約佔總數的33%。海南檢察分院已立案偵查的70名職務犯罪嫌疑人中,國有企業人員有51人,佔總數的72%,共計涉案金額5613.5萬元,通過辦案為國有企業挽回經濟損失 4145萬元。海口市檢察機關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122件,發生在國有企業的有62件,佔發案總數的50.8%。

    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接受農村群眾舉報並查辦的農村基層組織幹部貪污、挪用土地補償款、計劃生育費、救濟款等職務犯罪的案件也明顯增多。

    這項調查還發現,在所有職務犯罪案件,貪污犯罪案件是職務犯罪案件的“重中之重”。此外,大案要案多,窩案串案突出,作案手段隱蔽、智慧化,年富力強的幹部犯罪比例高,攜款潛逃呈發展趨勢等,也是海南省近年來職務犯罪的明顯特點。(邱大軍)

    央視國際 2003年06月24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