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物業管理條例公佈 滬物業收費有望按質論價

    享受什麼標準的服務,就應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上海市民對物業服務的費用支出有望更透明。昨日國家首部《物業管理條例》公佈,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準相適應的原則”。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市有關部門正準備聯手制訂一項物業管理分等定級的服務和收費標準,目前相關的課題研究已經立項。

    據了解,本市目前的物業管理收費主要有三種,即針對公有住宅售後房、普通內銷商品房和高檔商品房分別實行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經營者定價,但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等級的認定一直缺乏一個公認的標準。

    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浦東新區最近已經開始試行“浦東新區居住物業管理基本服務標準”,對應于該服務標準,實行八個等級收費,每月每平方米從0.35元至2元不等。目前,市有關部門已委託上海市房地産科學研究院,于近期啟動了對全市“物業管理服務品質分等定級標準和收費標準”的課題研究。這將意味著不久的將來,上海市居民可根據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服務品質的標準,支付相應的管理費用。(丁利民)

    新聞晨報 2003年06月20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