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欠薪預警制度 遏制隨意剋扣拖欠工資

    湖北省在全省範圍內建立欠薪預警保障制度,以規範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遏制隨意剋扣、拖欠工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據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資處劉德勝處長介紹,欠薪預警保障制度主要針對“拖欠工資”行為,即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或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時間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包含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政府將通過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發出警示,並強制其補發拖欠的工資。

    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一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將下達預警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改正,用人單位接到通知後,要在一個月內制定工資補發計劃,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工資補發計劃要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補發時間。預警期1-3個月期間,用人單位要按月報告工資支付情況。

    對剋扣或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拒不支付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支付職工應得工資和應得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並責令其按相當於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總和的1-5倍標準支付職工賠償金。

    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超過限定期限仍不補發勞動者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對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個體業主處以罰款,對用人單位每天按所欠勞動者工資、經濟補償金總和的3%給予罰款。

    此外,為強化用人單位的信用意識,湖北省將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建檔建卡,每年評定其工資支付信用等級,並向社會公佈和提供查詢。(侯方峰 周夢榕)

    新華網 2003年04月09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