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全面取消行政審批式的分配製度

    近日,記者從福建省政府辦公會議上獲悉,今年福建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在繼續鞏固經營性土地招投標制度、總結推廣公交線路拍賣等做法的基礎上,還將對有額度或指標限制或屬於資源性、壟斷性的開發權和經營權的事項,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取消行政審批式的分配,大力推行招投標、拍賣、專營權轉讓等市場化運作方式。

    

    據悉,今年福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重點還是將推進行政審批方式改革。對只需形式審查、重在審批後監管的項目,不涉及公民人身權、財産權和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項目、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承諾放開領域的項目,探索推行“告知承諾制”,建立嚴格的事後監督管理制度。除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以及生産銷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商品和與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密切相關的産品的企業外,其他企業的年檢予以取消。凡需分別向多個部門申報的企業年檢項目,除需上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查或現場檢查外,實行合併聯檢,由一個部門主檢、其他部門參檢。通過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網路互聯,在審批服務業務較集中、頻率較高的部門開展網上審批和並聯審批試點工作。重新核定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予以取消;對行政性收費中具有市場競爭機制的仲介服務性質收費,該轉為仲介機構經營的轉為仲介機構經營。(趙鵬)

    人民網 200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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