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面整頓土地市場秩序 嚴禁違規供應各類園區用地

    園區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禁違規供應各類園區用地,切實把園區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這是廣東副省長許德立在昨日(2月20日)召開的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會議上提出的要求。

    針對新形勢下土地市場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國土資源部昨日召開全國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會後,廣東省政府馬上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

    土地市場存在三大問題

    當前廣東省土地市場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滯後,各地城鎮建設、各類園區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求的大量增加,給實施土地利用規劃帶來很大壓力。二是土地市場調控手段未充分發揮作用,土地市場資訊服務滯後。一些地方政府宏觀調控用地總量的意識不夠。協議出讓經營性房地産項目用地的比例仍較高,市場尚未開發的土地較多,土地市場供求失衡。三是違法用地現象較為突出。

    重點查處四類違法行為

    許德立説,當前要突出解決土地市場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查處的重點是:違反規劃設立的各種名目開發園區,園區未經批准非法佔地行為;擅自租用農村集體農業用地搞非農建設,規避農地轉用審批行為;轉讓土地使用權不進入有形土地市場交易行為;協議或低價出讓國有土地,造成國有土地資産流失行為等。

    總量控制房地産用地

    許德立説,要加強對經營性用地的管理,實行經營性房地産項目用地總量控制。今後,經營性房地産用地供應要與城市規劃相銜接,先規劃,後用地,對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沒有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塊,一律不得出讓。各市、縣年度經營性房地産項目用地計劃應落實到具體地塊,並編制好控制性詳細規劃,向社會公佈。

    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制度

    在治理整頓的同時,要抓好制度建設,標本兼治,規範市場行為。一是調整完善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使土地總體規劃適應經濟快速發展的用地需求,並嚴格按照土地利用規劃控制各類用地。二是要規範集體土地流轉和各類園區用地審批。三是建立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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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緊急通知 各類違規園區必須撤銷

    國土資源部近日就“清理各類園區用地,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有關問題發出緊急通知。

    通知特別強調指出幾點:凡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設立的各類園區,必須撤銷,並追究批准者的責任;嚴肅查處以科技、教育等産業優惠政策名義取得土地後用於商品房開發的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商品房開發;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等。( 陳韓暉 符信 韋紅)

    南方日報 200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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