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盒裏搞腐敗 杭州市一殯儀館主任被判刑

    對於杭州市余杭區第二殯儀館主任馬忠林來講,經營骨灰盒是一條發橫財的捷徑,而這條路的終點卻是法庭的審判席。日前,余杭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馬忠林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追繳其受賄所得贓款39200元。

    經法庭調查,馬忠林在擔任殯儀館主任期間,利用手中掌握經銷骨灰盒等殯葬用品業務的機會,不斷接受業務單位給予的各種“回扣”。從1997年12月剛上任起,馬忠林就在經銷浙江省民政廳禮儀用品的業務中,以兼職業務員的名義,先後14次從該公司簽名領取所謂的經銷費、獎勵費等,共計34300元,並將其中的8600元據為己有。此後,馬忠林又在經銷骨灰盒業務中大肆收受賄賂共計39200元。

    新華社 200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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