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發佈春運通告 司機不得連續開車三小時

    春運高潮即將來臨,為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人們生命財産安全。日前,湖南省政府發佈了關於加強春運管理的通告。

    通告除重申有關的交通安全運營法規外,特別強調:春運期間,夜間22時至次日淩晨6時,嚴禁客運車輛在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載客運作,一旦發現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就地停駛。單車在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應當配備2名駕駛員,從事公路客運的駕駛員一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所有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三角木、防滑鏈、滅火器等安全防護設備,並確保安全有效,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劇毒性等危險物品乘坐客運車輛。

    通告同時規定,各級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不到位或瀆職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國務院和省有關規定從嚴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黃帝楚 向文)

    新華社 200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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