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個人所得稅實際起徵點抬高到1100元

    記者日前從杭州市地稅部門了解到,“杭州市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800元的起徵點,但由於把個人取得的300元通訊費補貼收入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造成杭州市實際的個稅起徵點可抬高到1100元(國家規定的800元起徵點+可以扣除的金額300元)。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把個人取得的通訊補貼收入徵稅。去年,浙江省和杭州市地稅局分別發文規定:按照企事業單位規定取得通訊費補貼的工作人員,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每月500元額度內按實際取得數予以扣除,其他人員在每月300元額度內按實際取得數予以扣除;個人取得超過上述標準的通訊費補貼收入一律併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從今年年初起,杭州市開始參照執行此政策(各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執行)。記者在各個區的地稅分局了解到,大約有20%的單位已“享受”了這一政策,其中有銀行、企業、學校等。

    北京青年報 20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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