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寄住證政策開始執行 持證3年轉北京戶口  

    北京市人事局于1999年6月規定,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證》滿3年者,可辦理調京手續,即可以將外地戶口轉為北京戶口。如今首批持證者的3年期已滿,昨天,記者從北京市人事局獲悉,這一政策現已開始執行。

    中關村某研究院的方先生日前反映,他和10余名同事都在1999年辦理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現在3年期已滿,但卻找不到有關調京手續的資訊,他們想知道,3年前的政策是否已取消。

    昨天,北京市人事局流動調配處程處長明確告訴記者,該政策並未取消。人事局在今年7月已制定了相關細則,並已根據細則批准了部分人員的調京手續。由於大批人員的《寄住證》到今年11月才滿3年,所以人事局決定屆時對公眾做詳細説明。

    以《寄住證》辦理調京手續的人至少應具有兩個條件:在申請單位至少工作3年;單位出具證明,證明其為業務骨幹。同時人事局也將查看申請人的檔案材料,證明是否屬實。

    據了解,凡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外地人可不辦理《暫住證》,在購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學等方面也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目前申請《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工作也仍在進行中。

    《京華時報》20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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