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欠稅大戶負責人不許出境  

    珠海市政府日前對全市16家長期欠稅企業的法人代表,作出不得辦理出境手續的決定。

    珠海市稅務部門從去年10月至今,已清繳地方欠稅3000多萬元人民幣,但仍有少數欠稅企業負責人採取拖延態度,既不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納稅擔保。因此珠海市政府決定,停止辦理這些企業法人代表的出入境證件及續期手續,並通知出境管理機關在清繳稅款前阻止其出境。此外,珠海市政府還規定,凡拖欠稅款的房地産企業,在清繳稅款前,一律不準再開發新的項目,停止其預售商品房資格,對欠稅大戶及態度惡劣的欠稅戶予以曝光,並給予司法處置。

    央視國際 200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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