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實行動物檢疫強制報檢 10類場所須經防疫審核  

    記者昨天從市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獲悉,為了加強對放心肉生産源頭的控制,本市從10月1日起將在全市範圍內實行動物檢疫強制報檢制度,動物、動物産品在出售或者調出離開産地前,必須向防疫機構提出報檢。此外,10類場所必須經過動物防疫條件審核。

    市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副所長姚傑章説,從10月1日起,全市動物檢疫報檢點必須做到24小時值班,做到有報必接,有報必檢,有報必記。對於應當報檢而未報檢的單位和個人,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售出的動物、動物産品,沒收違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動物、動物産品,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

    本市以下10類場所必須經過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動物飼養場,種公畜站和胚胎生産場所,孵化廠,屠宰場(廠、點)和肉類聯合加工廠,動物儲運、轉机、交易場所,動物産品經營加工儲藏場所,原毛、生皮、骨、角加工場所,各類動物隔離飼養場所,動物診療場所,動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場所。

    北京日報 200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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