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職稱改革為人才留位 事業單位須有“空崗”  

    山東省職稱改革又有新內容: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須有適量“空崗”,這是記者今天從省人事廳了解到的。

    省人事廳日前下發《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意見,為隸屬於山東省地方管理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科學合理地設置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作出了規定,指出崗位設置應“以事定崗,因事設職”,對事業單位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除結構比例宏觀控制外,還實行職數(即崗位數量)控制。

    據省人事廳有關人士介紹,在這其中,一項重要改革就是規定事業單位要有一定的“空崗”,即“事業單位應在批准的職數內,設置適量的流動崗位,用於特殊專業或急需引進人才的聘任。”並與此相配套規定,“根據事業發展、人才成長等因素,各地應在工資總額計劃內,每年安排一定工資額度用於職數微調。職數微調的重點應是高教、科研、衛生、工程、農業等人才密集的系列和專業,以及當年度國家實行政策傾斜的地區和行業。”

    而且,嚴卡職稱的“上限”,指出,單位在設置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時應遵循“最高層次原則”,即單位的主系列和一些輔助系列設崗最高不得超過的職務層次。比如,一些科研單位的醫務室或財務部門不設高級職務崗位;中專學校最高是高級講師,相當於副教授,沒有正教授。

    齊魯晚報 200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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