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實行造林品質群眾舉報制度  

    昨日,省林業廳宣佈在全省實行造林品質群眾舉報制度。今後凡是違反有關規定造林、虛報造林面積、使用劣質種苗、沒有按作業設計造林或因其他人為原因導致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等問題的,群眾發現後都可進行舉報。並承諾對群眾的舉報認真受理,及時核實、查處。

    據悉,確定造林品質事故追究的範圍是:國家、集體、合作、國有企業等,連續兩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當年更新造林面積未達到應更新造林面積50%的;當年造林成活率低於40%;使用假、冒、偽、劣種子或劣質苗木造林的;在造林檢查驗收中弄虛作假的;虛報造林作業數量和品質的等8種行為視為發生造林品質事故。人為原因造成造林品質事故的,由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依法分別追究立項單位、規劃設計、組織實施、檢查驗收等單位責任;對項目法人單位和法人代表、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等。

    省林業廳還要求各地州市林業主管部門儘快建立造林品質群眾舉報制。省造林品質舉報信箱設在省林業廳造林綠化處,舉報電話:0871-5195629;舉報網址:www.ynly.gov.cn。(張銳)

    雲南日報 200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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