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收費要公示 廣東物價部門將長期監控“一費制”  

    隨著全省各地“一費制”收費標準方案的公佈以及針對收費方案的聽證會陸續召開,不少家長提出,一費制只是規範了書費和學雜費的收費標準,對於“一費制”以外其他收費仍然存在很大的“利潤空間”。

    如體檢費、軍訓費、春秋兩季活動費、電影費、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門票費、中午留校學生午間管理費、校服費、伙食費、保險費、自行車保管費、純凈水費、學生奶費、電腦學習費、報刊的報刊費等林林總總的收費項目讓人眼花繚亂,究竟要如何規範?

    針對家長們關心的話題,記者日前獨家專訪了廣東省物價局局長陳小川。

    率先全國推行“一費制”

     記者:我省中小學收費“一費制”出臺的背景是什麼?為什麼要推行“一費制”?

    陳小川(以下簡稱陳):去年中秋、國慶之前,李長春書記要求省委、省政府的幹部回家過節度假時要對社情民意開展調查。10月中旬,在廣東省委大院舉行的回鄉幹部座談會上,一些幹部反映群眾對教育收費有意見。李長春即指出,要在規範學校支出的基礎上規範學校收費標準,必須走“一費制”的路子,提高教育收費的透明度。我省率先全國在城鄉中小學全面推行“一費制”,是我省貫徹落實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收費置於全社會監督之下

    記者:相對於以往的教育收費來説,實行“一費制”有什麼好處?

    陳:實行“一費制”是我省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治理中小學亂收費的主要舉措。去年省物價局整治亂收費投訴電話接到的投訴有40%以上屬於教育方面。

    過去為什麼教育亂收費多?有的地方由於當地經濟狀況不好,擠佔挪用教育收費,縣裏用一點,鎮裏又用一點;有的鎮財政緊張發不出教師工資也靠教育經費解決。這使部分地區教育收費真正返回到學校的不到50%,造成學校教育經費緊張,只好巧立名目收費,這也是學校亂收費的一個原因。

    實行“一費制”是對全省中小學收費的規範和整治。過去對雜費省裏有控制標準,但課本資料費由各縣自定,雜七雜八的費名目很多,現在統一用“書雜費”或“學雜費”統起來。省定最高限價,各地以聽證會的方式確定當地的收費標準,並要求各學校公示收費標準,增加教學收費的透明度,讓社會各界、學校和作為繳費對象的家長都明白應該交多少錢,有哪些費是亂收費,這樣就可以把中小學收費置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中。

    收費真正用到學生上

    記:如何確保“一費制”有效推行?

    陳:推行“一費制”的目的不僅是制約學校收費行為,而且也是為了制約行政部門的行為,控制教育收費的開支。

    我們明確規定實行“一費制”後,學校收取的書雜費或學雜費只能用於學校的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和課本資料費(城鎮學校學生練習本費)支出,不得用於教師工資、福利、基建開支以及上繳各級政府行政部門,住宿費只能用於學生宿捨得維修、水電及管理費用開支。

    為保證教育收費專款專用,還規定財政部門每學期收到財政專戶銀行進帳單後10個工作日內,全額撥還給原學校,以防止某些部門“統籌”、截留、挪用教學經費。

    有的農村中小學校長反映,只要把書雜費全部返還給學校,學校的正常運作是沒有問題的。通過控制開支渠道,保證把學生繳的費真正用到學生身上,這也是“一費制”的好處之一。

    9月開學全面實行不推遲

    記者:目前我省各地“聽證會”開展進度如何?“一費制”是否能保證按時執行?

    陳:目前不少地方已組織開展了“聽證會”,各地級市基本上在本月20日之前可以搞完聽證會。省裏要求9月開學起全省中小學全面實行“一費制”,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

    物價部門有責任長期監控

    記者:有家長擔心,剛開學時學校可能會遵照“一費制”做,但開學一段時間後,學校還是會借各種名目“補收費”,或提高允許收取的伙食費、住宿費、校服費等的標準;也有家長擔心,“一費制”實行後有些學校收“贊助費”、“擇校費”會變本加厲。如何保持對“一費制”的長期、有效的監控?

    陳:“一費制”主要是解決中小學教學收費問題,對非教學性收費項目如住宿費、伙食費、校服費、擇校費等,我們已經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專門的治理辦法。

    如學生伙食費的收取,規定以學生自願為原則,不能強制要求學生在學校用餐。關於校服費,規定農村的學校不搞統一校服,城市的學生基於以往已經這樣搞了,學生也有這樣的承受能力,從便於學校管理的角度允許統一服裝,但我們要求校服製作要向社會公開招標,儘量降低製作費用。學校組織軍訓只能收學生住宿和吃飯的錢,請教官的費用就須作為學校公務用費,在教育收費中開支。

    物價部門有責任對各地“一費制”的實行情況進行長期跟蹤監控。有學校未按“一費制”標準實行收費的,未對收費進行公示的,在“一費制”外亂收費的,以及地方財政未及時全額返還教育收費給學校的,歡迎撥打12358物價投訴電話進行投訴,也希望新聞媒體協助監督。

    南方網 2002-08-21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