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重新修訂條例 嚴管物業多頭收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30分》報道:日前,廣東有關部門對當地《物業管理條例》進行了修改,對物業管理中爭議較多、容易引起糾紛的收費與服務不對等、多頭收費、重復收費等問題做出新的規定,並於近日起開始徵求各方面意見,計劃年內實施。

    修改後的條例明確指出,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標準要“公平、公開、合理以及與物業管理服務水準相適應”,不能只收費不服務或是收費數額與服務內容不符,必須要做到由市場定價,合同約定、政府指導的原則。對物業管理服務費應實行綜合計價,決不允許多頭收費、重復收費,並且要在合同中對此明確約定。

    另外,新的條例還規定,過去的由開發商繳納的物業維修基金將由業主繳納,繳費的標準按照每個月不少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百分之二十執行,到達一定比例後可暫停收取。 在對空置物業的服務費收取問題上,新條例規定,由於空置物業的各項服務費用以及維修基金並未因空置而減少,因此原的減半收取的規定取消,今後要全額收取空置物業的各項費用。

    相關報道:

    《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將有大修改 ——廣州日報

    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將作出重大修改。廣東省人大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組織起草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即將向社會各界公佈,並請公眾提供修改意見。若修訂的草案通過,新《條例》最快將於今年實施。

    會所泳池不得變更功能

    新《條例》草案明確了物業共有部分的産權,並確定將來不能隨意改變。

    如第九條規定:“對物業共有部分,包括道路、綠地、主體、電梯、樓梯、走廊、天臺等其他不可分割的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及相關場地空間等,物業建設單位應隨物業的出售等方式一併處分,不得保留。”第十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中可以獨立經營的配套設施,包括會所、學校、商場、幼兒園、停車場、網球場、游泳池等,物業建設單位在物業出售合同中可以聲明保留並獨立經營,但不得變更使用功能。”

    新《條例》草案擬增加業主、業主會、業主委員會3個層次的權利義務,將原來的“業主大會”改為“業主會”,明確它是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自治組織。業主會由全體業主組成,而業主委員會只是其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産生條件也比原來的規定門檻降低了不少,20%以上入住業主提出書面申請即可,還新增了物業交付第一個業主使用之日起滿兩年的,算符合條件。所有享有投票權的業主都可參加投票,不滿18周歲的業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

    業主委員會門檻降低

    新草案強調,物業建設單位或者業主大會在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時,可以採取招標投標方式;政府開發或者國有資産形成的物業,必須採取招標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新草案還明確了“物業管理企業除與業主會或者非業主使用人有書面合同約定外,不承擔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保險和財産保管責任。”這就解決了長期以來小區內發生人身、財産、車輛損失到底該由誰來負責的爭議。

    “新建物業或未設立維修基金的物業,業主應當逐月按不少於所繳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20%的比例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在到達一定比例後可暫停收取。”至於這裡的“一定比例”到底是多少,有關部門希望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

    廣州將全面整頓物業管理市場——中國廣州網

     廣州市將全面整頓和規範物業管理市場秩序,規定凡今年10月20日後有不合格持證經營及違規建立或使用物業維修基金的,房管部門將降低有關物業管理公司的資質等級,或取消其資質證書並由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介紹,此次整頓行動將分為兩個階段:從現在起至9月20日之前為自查自糾階段,持證經營情況方面,各物業管理公司要把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收費許可證三證擺在辦公場地的顯眼位置;未持有上述三證或三證未齊的,應按有關規定於8月31日前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證書、執照,並於9月20日前將辦理情況上報所在區國土房管局。物業維修基金建立及使用情況方面,各物業管理公司必須將所管理的小區、大廈物業維修基金建立及使用情況通過《物業維修基金情況表》于8月25日前報送所屬區國土房管局;同時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對不按規定建立與使用物業維修基金的情況進行整改:未建立代管銀行專用賬戶的應及時納入專用賬戶管理,發生挪用的應歸還款項並按規定存入專用賬戶。

    從9月20日開始,廣州市、各區國土房管局將聯合工商、物價部門全面清查物業管理公司的上述整改情況,對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改正。 (肖文峰)

    央視國際 200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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