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領導幹部考察辦法  

    近日,省委組織部出臺《四川省黨政領導幹部考察預告制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不管是領導班子整體還是領導幹部個人,進入考察期時都要發幹部考察預告。在此期間如被人舉報並查實有作風問題、違法違紀的,不予任用。暫行辦法規定,幹部考察預告指在考察對象確定後,考察工作開始前,將考察的有關事項通過開會、張榜公佈或媒

    體預告等方式予以公示。

    考察的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考察時間,考察組成員名單,聯繫電話和反映意見的方式、地點等。領導班子的整體考察內容包括名稱及組成人員;幹部個人的考察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出生年月、學歷、參加工作時間、入黨年月、現任職務。在考察工作期間,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通過約談、致電、信函等方式向考察組或考察機關反映、舉報考察對象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對反映問題屬重大問題,一時難以核實,又不能輕易否定的,可暫緩任用,暫緩任用期限不超過3個月。

    同時抓緊調查核實,弄清情況做出結論,再決定是否任用;涉及政治立場、思想品質、作風等問題或違法違紀且查有實據的,不予任用。(劉雲飛)

    四川線上-天府早報 200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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