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人賣舊房免征營業稅  

    北京市地稅局日前宣佈,今後北京市個人在銷售居住滿一年以上的普通住宅時將免征營業稅。

    按照新規定,除別墅等高消費性商品房以外,其他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個人住宅或積壓空置的商品住房在銷售時都可享受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以城區一套售價為20萬元的二手房為例,可免征5%的營業稅,以及營業稅基礎上3%的教育附加費和7%的城建稅,總計可免征稅款達1.1萬元。

    央視國際 2002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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