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為低保對象解憂 特困子女高中費用全免  

    日前,揚州市物價局出臺政策,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32項收費予以減免,其中對特困家庭的子女高中學雜費和住宿費一律全免。

    這次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收費減免表,涉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教育、衛生等9個部門的32項收費,其中全免的有體檢費、普通門診費、求職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14項。減免金額最大的是教育部門的收費,低保對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雜費全免,代辦費減半,高中階段學費、雜費、住宿費全免,非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費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公費生標準減免50%或酌情全免。另外18個項目的收費減半或降低標準收取,包括有線電視初裝費、使用費,衛生部門的治療費、住院床位費,公房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等。(姜師立)

    揚子晚報 20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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