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幹部考評辦法調查:包頭35名副縣級幹部是如何下崗的  

    今年初,包頭市直屬機關60多個單位進行了機構改革,經過定編定崗,多餘35名副縣級幹部。怎麼辦?包頭市採取了筆試和民主測評的辦法,一次性免去了排名後35位的所有副縣級幹部的領導職務。這一消息在當地幹部群眾中引起震動,被形容為“不亞於一場5級地震”。

    不靠統計數字而靠群眾評議

    包頭市早在1996年就開始實行幹部責任目標實績考核,但單純的實績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數字造假等浮誇風氣,導致一些考核結果與實際情況不盡一致。

    新的考評體系一改過去主要由上級考核下級的方式,讓與幹部工作、生活關聯度較高的上級、同級、下級、基層群眾都參與到評價主體中來。根據不同單位的具體情況,將考評主體確定為市黨政正職領導、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市政協領導、市黨政副職領導、委辦局正職、縣級幹部、機關幹部職工、二級單位幹部職工、社區群眾、組織部考核組等8-10個層面,參與一個人考評的人數,多的超過400多人,少的也有50多人。在確定各評價層面評分的百分比時,相對提高了同級、下級等的比例,這樣從數量和品質兩個方面都擴大了民主成份。

    在考核內容上,他們不再要求被考核者作面面俱到的述職報告,只要求其列出5項左右年度或任期內最能反映本人政績的工作項目,作為被考核的參考。具體考核內容以中組部規定的幹部考核德、能、勤、績、廉5項內容為依據,分出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5大項,下面又分設群眾觀念、堅持原則、開拓創新能力等22個子項。他們還把領導幹部工作以外時間活動情況列入專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社會交往是否有損公職形象、是否有不良或超常消費、是否有不健康的業餘愛好、配偶子女或身邊人是否因其權力而謀私等6個項目。

    讓幹部的優劣在曲線和分數中顯現

    參與考評的人數多,考核的內容比較細,如何做到考核簡便易行?

    包頭市委組織部與當地一家電腦公司合作,開發了一套幹部考評軟體分析系統,通過組織各類評價者規範填表和電腦錄入,將幹部的定性評價轉化為直觀的曲線和分數,使每一位被考核幹部的得分檔次和在具體項目上的優缺點都可以通過分數和曲線一目了然。

    具體做法是由各評價主體將幹部德才素質和工作實績的22項內容按照A、B、C、D、E即優、良、中、平、差5個等次,將工作時間以外調查的6項內容按照A、B、C即有、沒有、不清楚3個等次,分別用鉛筆涂在兩張像高考答題卷一樣的標準表格上。不同等次計以不同分數。表格填好後,採用游標錄入系統進行數據錄入,電腦螢幕上很快自動生成各種數據分析表、曲線分析圖和幹部考評分析材料。

    包頭市委副書記張鐵網介紹説,這次採用新技術手段對171名參加競爭上崗的副縣級幹部進行考核,只用了一週時間,數據錄入和統計分析只用了3個小時。這種考評辦法不僅使組織部門從繁重的手工勞動中解放了出來,而且符合當今人們對評價幹部表達方式的選擇。現在人們評價幹部一般不願意面對面的評價,而填表是評價人表達真實意願的好方法。從考評的結果看,與幹部的實際情況是基本一致的。另外考評的成本也在可承受範圍之內,考評成本主要是表格製作、印發領導幹部工作總結、考核用具3項,平均每個被考核幹部40元左右。

    幹部危機感空前增強

    依據考評結果,包頭市35名副縣級幹部一次性下崗。其中市外經貿局、人事局、政研室等單位的多數副職被免,市旅遊局的3位副局長更是被“一窩端”。

    記者走訪了部分被調整下來的幹部。他們在內心深感失落的同時,普遍對自身缺點進行了比較深刻的反思,表示一定要吸取教訓,努力工作,爭取在以後的考評中取得進步。原外經貿局副局長李雙喜説:“我和大多數幹部一樣,原以為這次考評無非就是考考而已,沒想到會有這麼大的力度。但回想這次競爭從頭至尾公開、公平、公正,我服氣。”

    原旅遊局副局長李平平任副縣級領導已有14個年頭。她説:“這次考核,讓大家認識到過去那種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的辦法不靈了。我本人其實一直工作很努力,群眾基礎也不錯,本想著應該當‘正手’了,沒想到連‘副手’也丟了。我主要失誤就在於堅持原則不夠。旅遊局原來的一把手在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群眾意見很大,我作為副手遷就、忍耐的多,堂堂正正抵制的少。這説明想當老好人的做法不會得到群眾的認可。”

    在崗的幹部危機感空前增強。包頭市房管局紀檢書記樊闊、編制委員會副主任董智明在這次考核中均名列前茅,他們説,這次考核説明瞭當好領導有“三個不行”:幹不出政績不行,不好好學習不行,班子不團結不行。從這次考核的曲線圖上也可以看出自己在有些項目上的明顯不足,真切認識到了自己亟待改進和提高的地方。

    一些人疑問:這種考評辦法,限制了市委主要領導的用人權,是否産生了發揚民主與黨管幹部之間的矛盾?

    包頭市委書記邢雲回答説:“黨管幹部的意思並不等同於由少數領導決定幹部的去留,只要把黨對幹部的選拔任用標準滲透到具體的考核過程中,就是對黨管幹部的最好體現。這種考評辦法,貫徹了黨的群眾路線,綜合了各方面的意見,總體而言是保證了黨管幹部的準確性。但在考核前的情況通報、考核中的賦分比例、考核後的幹部安排等具體環節上還需進一步完善。”(惠小勇)

    新華社 20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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