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制度今起正式運作 持證人享受市民待遇  

    只要您是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特殊才能的國內外人才,均可申請做個新上海人。從今天起《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正式運作。這是記者昨天從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85次主任會議上得到的資訊。

    主任會議聽取了上海市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在引進人才中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的情況報告》。據介紹,所謂《居住證》制度,就是對外來常住人口試行並逐步推廣現居

    住地管理辦法,即分類發放居住有效期限長短不一、享受“市民待遇”程度不同、進入門檻高低不等的居住證。《暫行規定》共6章34條,包括總則、一般規定、申領規定、相關管理、相關待遇和附則等。其適用對像是指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特殊才能的國內外人才。

    居住證的期限可分為6個月、1年、3年和5年,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證明,可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相關事務,並記錄了持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相關資訊。居住證持有人可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參與科技項目招投標,並以短期聘用、項目聘用等方式接受行政機關聘用,可參加上海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可申請子女在滬就讀,取得高中畢業文憑的可參加上海卷統一高考,報考上海市部委屬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計劃的上海市高校或者民辦高校。

    勞動報 2002-06-15(任春 甘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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