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以後,凡新開工的民用建築工程,完工後必須由建設單位組織對室內環境進行驗收,並委託經市建委等有關部門考核認可的檢測機構,對建築工程室內環境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竣工驗收。記者昨天從市建委獲悉,市建委頒布"關於貫徹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工程室內環境品質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並從即日起實施。
據悉,根據該通知,從即日起凡開工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工程完工後建設單位 應組織工程室內環境品質驗收,驗收合格後再投入使用。2002年7月1日以後開工的所有民用建築工程完工後,建設單位必須組織對室內環境進行驗收,並委託經市建委等有關部門考核認可的檢測機構對建築工程室內環境進行檢測,依據《規範》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竣工驗收,並應及時搜尋原因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建築材料是否符合環保標準,也直接關係著建築工程室內環境品質的優劣,本市已按有關規定開始建材備案制。
《北京青年報》 2002年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