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能直接申請因私護照  

    記者昨日(5.16)從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獲悉,從5月20日起,深圳將實行新的護照辦理方法:深圳市常住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無須任何其他證明材料,就可申請個人因私護照。

    新的護照辦理方法實行後,公安機關護照審批將從以前的4個環節10項程式,壓縮到2個環節5項程式,不再要求提供境外邀請信、個人外匯存款證明、自費留學入學通知書等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也取消了單位或派出所政審意見。除公務員、金融證券機構員工等系統工作人員以外的普通市民,辦理護照不須延續以前的煩瑣程式,只需帶上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相片,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即可馬上辦理全部手續,其後公安機關會通過特快專遞直接把護照寄給本人。

    但是,暫住戶口人員因企業業務需要出國商務活動的,仍須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單位派出函。藍印戶口人員須提交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而國家工職人員、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金融、保險、證券單位的領導(負責人)仍須提交相應的單位審批意見。

    另有4種情況需要申請“急事急辦”的,還須提供急事急辦相應的證明原件資料。一是前往外國處理親屬後事或參加喪禮的須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書;二是出國治病、出國探望危重病人的須提供醫院證明;三是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須提交前往國簽證;四是深圳市享受辦理護照便利政策的40家企業員工,因業務需要出國的,須提交公司急辦證明。

    辦證市民從5月20日起,可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和各公安分局受理窗口索取。同時,廣東省公安廳和深圳市公安局還將開展電話諮詢服務。廣東省公安廳聲訊查詢號碼是96897;深圳市公安局人工諮詢號碼是4465419和4465421、4465463。

    南方網 200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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